悲剧!闺蜜因抢着买单大打出手,一人割腕,一人跳水溺亡……
广州普法
点击关注我们
“闺蜜”相聚
本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因为大量饮酒,引发情绪失控
又因抢着买单点燃了矛盾的导火索
几个女孩爆发争执
最终导致一条年轻生命的消失……
普法君今天讲的这个悲剧
希望可以为大家敲响“警钟”
李筱筱与陈静高中时就是好闺蜜,陈静来宁波上大学,李筱筱到宁波工作,两人还一起合租房子,关系很亲密。后来,李筱筱、陈静认识了宁波某大学的学生张欣雨、许逸飞,四个女孩子年纪相仿,很是投机,经常一起聚会。
2018年10月,四个女孩相约一起聚会吃火锅,席间大家相谈甚欢,气氛融洽,并没有什么异样。饭后由于感觉未尽兴,大家便决定一起去KTV唱歌。许逸飞还约了小强等三名男性朋友一起到KTV包厢继续唱歌喝酒。
玩到凌晨1点多的时候,一行人共喝了五箱啤酒,大家也已经有了醉意,准备结束聚会回家。但就在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抢着买单引发冲突
好闺蜜推搡扇耳光割腕
当天晚上在KTV的消费一共是1300元,这笔钱对于四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李筱筱虽然已经工作,但是收入并不高。结账时,李筱筱抢着要买单,陈静与张欣雨都知道李筱筱的经济状况,便阻止李筱筱买单。李筱筱很生气,打了陈静两耳光,张欣雨质问李筱筱为什么打陈静,与李筱筱发生了推搡,李筱筱被推倒在地上。
网络图片
几个年轻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情绪都比较激动,场面一度失控。
网络配图
这时,因醉酒躺在沙发上睡觉的许逸飞醒过来了。她见大家又吵又闹,还动气手来,便开始劝阻各方。突然,张欣雨砸了一个啤酒瓶,玻璃渣碎了一地,许逸飞顺手便捡起一块玻璃碎片,大声说:“你们要是再吵,我就割腕了!”然而大家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停下来。
“许逸飞割腕了!”伴随着一声大叫,只见鲜血从许逸飞的手腕上四溅而出,众人见这一惨状,瞬间停止了争吵。随后,许逸飞被陈静送去了医院,张欣雨也跟到了医院。
一人情绪失控
劝阻无效溺亡池塘
许逸飞在酒精的刺激下,割腕较深,经过医院缝针处理总算脱离了危险。陈静、张欣雨紧刚要松口气,突然,陈静接到了小强的来电,说李筱筱不见了。
于是,陈静、张欣雨又开始焦急地寻找李筱筱,20分钟后,她们终于找到了李筱筱。此时李筱筱情绪还是很激动,不仅骂陈静还动手要打她,张欣雨急忙开导劝解李筱筱,但是李筱筱已经听不进去任何话,而是一直崩溃大哭。
网络图片
这时,脱离险境的许逸飞也从医院赶来了,她一把拉住李筱筱,但李筱筱却用力挣脱,再次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
最后,陈静在公园的水池边发现了蹲在地上的李筱筱,她大喊问李筱筱要做什么,李筱筱看了她一眼,便纵身跳到了水池里。陈静赶紧去拉李筱筱,但却没有拉住,李筱筱掉到了深水区,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消失在黑夜中。
李筱筱父母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息纷争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筱筱系自杀。
李筱筱的父母认为,李筱筱在当天的晚饭与KTV唱歌期间大量饮酒,引发情绪失控,在醉酒的情况下,与几名女孩发生争执,遭到殴打推搡,加重了李筱筱的负面情绪。最终,在许逸飞割腕以及其他人的言语刺激一并作用下,导致李筱筱丧失基本的判断能力跳到水池中死亡,当天一起喝酒的人至少应承担50%的责任。故对其他六名与李筱筱一起在KTV喝酒的人提起向镇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0余万元。
在镇海法院调解室,法官从情与法的层面的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阐释,逝者已矣,但四个女生从前都是闺蜜,感情深厚,大家也在本次事故中劝解、救助过李筱筱;出现意外是因为醉酒后大家抢着买单造成的,彼此可能都存在一定过错。
经过法官的调解,从保护受害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并就原告方提出的赔偿项目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及时予以赔偿,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六被告赔偿原告方损失合计15万余元。
(注: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普法时间到
为什么同桌饮酒者需要担责?
“对于《侵权责任法》中的侵权行为,一般认为首先系一种民事过错行为,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裘栋表示,“共同饮酒导致的侵权行为,系因大量饮酒会降低人的控制和判断能力,易于导致产生一些危险的行为或引发身体疾病等不良后果,从而导致处于一种‘危险状态’中,因此为保障饮酒人的人身安全,消除这种‘危险状态’,同饮者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合理照顾义务,这个义务是因为共同饮酒致使他人处于危险状态而附随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当然此种法律义务也不是无限度的,而是一种合理限度内的照顾义务。
实践中,同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前行为(同饮行为)对后续结果发生的影响程度,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共饮者的不同身份和过错程度并进行合理区分。在身份上,区分组织者、参与者及共饮者之间的亲疏关系,相互陌生的共饮者较之相互熟悉的共饮者注意义务相对较轻。在过错程度上,对于劝酒者与劝阻者、制止者与放任者等不同情况会有所区别。
具体到本案中,受害者与其他共饮者存在一定情谊关系,关系较为密切,本次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大家抢着买单引起的,虽然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大家都从中劝解、救助过受害者,但彼此可能对于最后结果的发生还是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最后法院也是从情与法的角度为双方进行分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律师提醒:劝酒需谨慎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为注重以酒沟通交流,而近年因醉酒后发生意外等事件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索赔也屡见报端,笔者特意对同饮者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况进行梳理,望大家务必多加注意:
1、强迫性劝酒行为
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基于同饮者的亲疏关系,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履行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如果未尽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2、对未成年人劝酒行为
对未成年人进行劝酒,区分未成年人的年龄需承担不同责任:如果饮酒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因本身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由此导致的后果,劝酒者可能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如果饮酒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劝酒者可能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明知饮酒者本身患有禁酒疾病等情形而不履行劝阻义务
如果同饮者明知饮酒者患有某种禁酒疾病或酒量有限或发现饮酒后出现不良反应以及明知酒后即将发生危险等情况下,仍与之对饮而不履行劝阻义务,则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的
基于常理判断,在饮酒后因判断及控制能力的降低并不适宜进行驾车、游泳及剧烈运动等活动,在此种情况下同饮人应当履行劝阻义务,特别是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因此应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如果同饮者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仍不听劝阻,在此种情况下同饮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4、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饮酒过程中,特别是对于酒醉而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同饮人应相互关照给予醉酒人以最大限度的扶助,应当亲自照顾将其及时护送至家中交亲友照管或护送医疗机构救治,并妥善照看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时使其脱离危险的环境和状况的义务,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饮酒之后,
因受酒精作用的影响
饮酒者多数会情绪激动
部分饮酒者会出现行为失控的情形
普法君提醒:
饮酒的时候应当理智
饮酒后更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行
避免因饮酒后情绪激动或者行为失控
而引发各种后悔莫及的后果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
承受着很多压力
因而一遇上不顺心的事
就可能爆发冲突,甚至大打出手
情绪管理很重要
【18个情绪管理技巧:
帮你疏导小情绪】
和他人饮酒千万要注意
扩散周知!
往期精彩回顾
◇对警察爆粗口干扰执法,曾轶可你过了!
◇【提醒】六、七月你的工资条有重大变化!
◇恐怖!深圳优衣库女性试衣间,惊现针孔摄像头!
◇【关注】遭妻子“情人”入室殴打,他举起剪刀反杀!
◇16岁男孩玩游戏猝死!世界正在惩罚那些不爱惜身体的人
◇【重磅】广州智慧普法微信小程序上线了!有法律问题?问它!
来源 | 综合自浙江法制报、央视新闻、律师来了等
温馨提示:如果本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公号联系,本公号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排处理。请致电:020—83100091。
在看点一下,大家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