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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进咖啡店不点单只拍照,夫妻俩被索50元场地费……

法律人2023-06-11 20:25:060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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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不少咖啡店的装修都十分好看

成了大家拍照打卡的新地点

广西柳州的韦女士

近日在朋友圈看到

有一家咖啡店装修不错

2月14日晚

她和丈夫正好到附近吃晚饭

就想着晚饭后进去看一看

进门时,韦女士发现

进门处有一块牌子

写着“本店低消为68元/位”

进店后,前台工作人员

提醒韦女士扫码点单

不过韦女士寻思着刚吃过晚饭

肚子还饱着呢

于是她就跟服务员表示先看看

随后就和丈夫在店里转了转

并拍了几张照片

正当韦女士夫妇离店时

店员却要求韦女士

给50元“拍照费

“因为没有在店内点单消费

拍个照片就要收50块?”

双方就这个问题理论了很久

店家称:

咖啡店主要是经营下午茶,

因为环境好,

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

同样也是收费的。

拍照收取场地费,

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最终,韦女士丈夫还是掏了钱。

但是回到家

韦女士越想越不对劲

她认为这是乱收费

15日,她拨打12315投诉

并向工商所投诉

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其实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明确规定: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咖啡店的“68元低消”

肯定是不能收的

但是咖啡店收取的

这50块“拍照费”

又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呢?

报道出来后,

还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

网友们也吵翻了!

一部分人认为

店家收费没问题

“怎么可以占着别人地方呢?”

也有人站队韦女士

认为店家收费不合理

//

现在,最新处理结果来了!

//

接到投诉后,2月18日,柳州前进工商所执法人员到该咖啡店进行调解,该店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退回韦女士50元现金,韦女士则同意将拍摄的照片删除。

据前进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该店在未事先明确告知“场地费”或“拍照费”的情况下进行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两项合法权益。

此外,该负责人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店门口招牌注明“本店低消68元/位”,是违规行为。当天,执法人员责令该店撤掉门口招牌,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对此

你怎么看?

你认为不消费进店拍摄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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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丽萍

来源丨@人民网、南国早报客户端、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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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点一下,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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