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进咖啡店不点单只拍照,夫妻俩被索50元场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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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不少咖啡店的装修都十分好看
成了大家拍照打卡的新地点
广西柳州的韦女士
近日在朋友圈看到
有一家咖啡店装修不错

2月14日晚
她和丈夫正好到附近吃晚饭
就想着晚饭后进去看一看
进门时,韦女士发现
进门处有一块牌子
写着“本店低消为68元/位”
进店后,前台工作人员
提醒韦女士扫码点单

不过韦女士寻思着刚吃过晚饭
肚子还饱着呢
于是她就跟服务员表示先看看
随后就和丈夫在店里转了转
并拍了几张照片

正当韦女士夫妇离店时
店员却要求韦女士
给50元“拍照费”
“因为没有在店内点单消费
拍个照片就要收50块?”
双方就这个问题理论了很久
店家称:
咖啡店主要是经营下午茶,
因为环境好,
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
同样也是收费的。
拍照收取场地费,
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最终,韦女士丈夫还是掏了钱。
但是回到家
韦女士越想越不对劲
她认为这是乱收费
15日,她拨打12315投诉
并向工商所投诉
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其实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明确规定: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咖啡店的“68元低消”
肯定是不能收的

但是咖啡店收取的
这50块“拍照费”
又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呢?
报道出来后,
还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


网友们也吵翻了!

一部分人认为
店家收费没问题
“怎么可以占着别人地方呢?”

也有人站队韦女士
认为店家收费不合理


//
现在,最新处理结果来了!
//
接到投诉后,2月18日,柳州前进工商所执法人员到该咖啡店进行调解,该店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退回韦女士50元现金,韦女士则同意将拍摄的照片删除。

据前进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该店在未事先明确告知“场地费”或“拍照费”的情况下进行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两项合法权益。
此外,该负责人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店门口招牌注明“本店低消68元/位”,是违规行为。当天,执法人员责令该店撤掉门口招牌,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对此
你怎么看?
你认为不消费进店拍摄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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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丽萍
来源丨@人民网、南国早报客户端、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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