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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到万家》婚闹、彩礼、网暴……法律到底怎么管?

法律人2023-06-12 03:05:181

当代农村题材剧《幸福到万家》,是以一位名叫何幸福的姑娘在事业与婚姻、爱情与亲情的多重考验下不断成长的故事。剧中很多情节引起了观众的强烈共鸣。

近日,北京广播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栏目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皓宇做客节目,从法律视角为您解读《幸福到万家》中的知识点。

剧中故事:何幸运被婚闹

女主角何幸福嫁到万家庄,她的妹妹何幸运作为伴娘参加婚礼,让何幸运没想到的是,婚礼上,她遭遇了万家庄村支书的儿子万传家等人“无底线”闹婚,给她身心带来重创。后来,在姐姐何幸福的斗争和坚持下,万家庄贴出了禁止闹婚的公告。

正如电视剧所表现的那样,近年来一些“闹婚”陋习不断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好好的婚礼变成了闹剧,甚至部分低俗的闹婚把喜事闹成了悲剧。

那么发生恶俗婚闹,行为人是否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官解读

婚闹有限度,万传家假借婚闹之名,实则违背伴娘何幸运的意志,对其实施猥亵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且存在聚众情形,其他几名男子则涉嫌共同犯罪。其实万传家的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

从法律层面,剧中这种“无底线”的婚闹行为轻则构成性骚扰,受害者可要求施害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构成强制猥亵罪,施害者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较轻的无底线婚闹行为,会构成民事侵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婚闹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中猥亵、侮辱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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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故事:“彩礼”到底能不能退

刚结婚就要离婚,男方家想的是彩礼怎么办,我国法律对彩礼这样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法官解读

民法典有一条新规定,严禁借助结婚为由索要财物。这一条实际上主要就是针对彩礼的。现在很多偏远地区的男性娶媳妇要攒很多年的钱。所以说,彩礼这个问题虽然说是一个风俗习惯,但是从现在经济发展角度来讲,也算是个陋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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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故事:何幸运被房东赶出房子

剧中何幸福的妹妹何幸运毕业后去城里独自找工作,因到期没有钱续交房租,结果被房东赶了出来,房东还把她的东西从房间清理了出去。

房租到期不交,房东能清理租客的东西吗?

法官解读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房东清理租客东西属于违法行为。因租客逾期不交房租,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搬走。房东私自清理租客的东西,需要负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客应当将其个人物品带走,并将房屋按照约定或按照房屋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给出租人。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当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房东正确的做法是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同租客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协商不成,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BTVR《首都经济报道》、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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