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已有人被坑!抢票“加速包”慎用!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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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抢票季已经拉开序幕,不少抢票软件都提供了诸如“VIP加速包”、“好友助力”等抢票服务,号称能够“优先出票”。“加速包”真的能加速吗?类似的服务能帮大家抢到票吗?
最近,朋友圈里有人为了抢到春节回家车票,发出某些第三方抢票软件链接求助力。显然,第三方抢票软件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推广自己。除此之外,这种软件还通过销售抢票加速包来赚钱。可见2019年春运火车票难买,再次给了第三方抢票软件趁火打劫的机会。
顾名思义,所谓加速包,就是一种可以提升抢票成功率的辅助手段。据说,加速包越多成功率越大。但某网站客服称,购买加速包后并不能保证买到车票。这涉及两个问题:推广加速包时有没有夸大实际效果?如果抢票不成功旅客能否及时拿到购买加速包的退款?
对那些通过社交软件分享链接任务来获得加速包的旅客来说,一旦抢票不成功,等于之前的努力白费了,而第三方抢票软件则达到了推广自己的目的。可见为了拿到一张回家的车票,部分旅客只能去碰运气或者只能吃亏。
据报道,一名大学生在使用加速包后只买到了始发站车票,为此多花了许多钱,有种被坑的感觉。这说明旅客使用加速包抢票并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利益,而是有一定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说,旅客最好别选择第三方抢票软件去购票,同时要谨慎购买和使用抢票加速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加速包还变成了“侵权包”。有旅客反映,“在购买天津到北京的火车票时,即使当时票量非常充足,在结账的时候它仍默默给我勾选了20元钱加速包。”由于默认勾选地方非常隐蔽,旅客一直到付款成功那一刻才注意到,而这涉嫌侵权。
众所周知,默认勾选是近年来保险、酒店、租车业常见的一种侵权现象,而今默认勾选又隐藏于购买火车票环节,在旅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让旅客购买并使用加速包,这种行为侵犯了旅客多种权益,理应严加整治。
去年1月,部分手机应用软件因为默认勾选等侵犯用户权益问题,被工信部门约谈。而第三方抢票软件默认勾选加速包,问题同样很严重,既损害了旅客知情权又增加了旅客经济负担。对此,旅客应积极维权,有关部门也应依法追究第三方抢票软件的责任。
默认勾选加捆绑销售,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违反了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后者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有关部门应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开出罚单。
虽然旅客急于买到回家车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最好别选择第三方抢票软件以及使用加速包购票,因为抢票一旦不成功,既浪费时间又浪费好友助力;即使抢到车票,也不排除权益被侵害。
所以,乘客还是优先选择铁路官网购票,以免掉进第三方抢票软件的套路或陷阱。
而且,近日铁路官网启动“候补购票”新功能后,增加了旅客成功购票的几率。不过,铁路官网也要进行反思,如果铁路官网能有效阻止第三方抢票软件抢票,那么则可以更有效地维护旅客权益和购票公平。
对此,长期关注互联网法治领域的律师周兆成表示,抢票软件收取的费用到底属于车票加价还是服务加价存在争议。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抢票软件行业有明确规定,抢票软件在法律上仍处于灰色地带。
如果抢票软件存在高价卖票,就涉及行政甚至刑事上的倒卖车票、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通常传统方式可能是通过管理上的漏洞进行倒卖,而随着管理的完善,现在通过互联网手段抢票,也应该是铁路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座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此外,就是加价抢票对正常购票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抢票软件有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因为在部分网站下载抢票软件的同时,借机搞搭售,进行捆绑式销售,在系统默认选项中增加“套餐”等额外有偿服务,消费者也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消费,这样的销售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