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造谣“传播艾滋病毒”男子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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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公安部部署,天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恶意造谣“传播艾滋病毒”案件,孟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为引起网民关注,男子谎称自己有艾滋病
前不久,一微信名为“动物无常”的男子在微信群里大肆炫耀自己成功将艾滋病传染给一名大二女孩。这条信息和相关截图被网民转发到网上后,引起网民关注和热议。
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指定天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滨海公安大港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孟某某(男,21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暂住天津市,无业)曾于今年6月,在名为“全国大型**俱乐部”的微信群里发布信息,自称患有艾滋病,并以发生性关系方式故意向一名女大学生传播。

12月3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天津市河东区一快捷酒店将孟某某抓获。经审讯,孟某某供述,2017年,其被网友拉进“全国大型**俱乐部”微信群,在群中昵称为“动物无常”。为了引起网民关注,2018年6月,他在这个微信群里编造了自己感染艾滋病并与一名大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虚假信息,还配发了一张自己女友背影的照片。
12月3日,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疾控中心检测,孟某某血液中HIV抗体呈阴性,未感染艾滋病毒。同日,孟某某被滨海公安大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若有意传染他人,或触犯故意杀人罪
案件中,孟某某虽未感染艾滋病毒,但还是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那么,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故意传播病毒是怎么处理的呢?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表示,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病毒,通过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意图是传染艾滋病,这肯定是一种涉嫌犯罪的行为。
现行的法律当中,并没有一项明确规定传播艾滋病的罪名,但实际上可能已经涉嫌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这些罪的量刑是根据具体情节,如果说已经使其他人患上了艾滋病,造成严重后果,可能量刑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判死刑。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关于艾滋病,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谣言,让人谈“艾”色变,令公众对艾滋病产生了误会,极易引起社会恐慌。
其实只要我们能摆脱误区,正确地认识艾滋病,就不容易被谣言所迷惑,下面一张图带你全面了解艾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