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列车“霸座”乘客首次被拘留!女子扬言:谁先坐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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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女”、“霸座男”屡现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与此前“霸座”后果不同的是,这位乘客的拒不让座,换来了更加严厉的行政拘留处罚!
这也是首个因为霸占列车座位被大连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不少网友为当地铁路警方的行为点赞。
“霸座女”拒绝离开并与乘务员争吵(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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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女乘客“霸座”辱骂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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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包头开往大连的一辆列车上,又出现一“霸座女”。网友称,列车上有一女子霸占他人座位,还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座位)”。
在该网友提供的视频中,一黑衣女子正坐在座位上与两名乘警“理论”。“我没抢别人座位。”黑衣女子反复说。“这是你的座位吗?你现在已经违法了,知不知道?”乘警质问。
接着,该女子不依不饶地说,“我没抢别人座位,违什么法了!哪条法律说我违法了?”两名乘警见劝解无效,便请黑衣女子离开座位。但该女子一边大叫,一边反抗离开座位。见此,两名乘警试图强制将女子带离座位。“你自己能不能走?”乘警问。“这是我自己的座位!”女子说。紧接着,乘警将黑衣女子拉离座位。期间,女子频繁出言辱骂乘警,还大声叫嚷“抢劫啦!抢劫啦!”
霸座还有理?
还不知道自己错哪了?
这可真是错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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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霸座女”被拘留 不少网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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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大连公安发布消息称,12月3日14时09分,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苏家屯站开车后,乘警接到列车长报告,1号车厢有旅客“霸座”。
经了解,女旅客刘某,22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从沈阳站上车准备到熊岳城,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苏家屯站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
“
面对刘某的无理行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对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刘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刘某拒绝且态度恶劣,辱骂乘警和周围旅客。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乘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交大石桥站派出所处理。
”
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讳。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该消息发出后,多位网友点赞并转发。有网友对乘警的处理表示支持,“干得漂亮,就应该这样,不服管就强制带走,否则太嚣张”。有网友评论,“给这样的执法力度点个赞!”还有网友认为,“破坏规则的人,该自行承受破坏规则的后果。”
挑战了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侵害者不自觉,需要守护秩序的人来监督完成,如果警示之后仍旧不起作用,自然有法定的措施辅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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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座”行为屡现 广东立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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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霸座”行为并非首例,但却是第一个因“霸座”被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
今年8月以来,火车乘客“霸座”的情况频发,列车员劝解无效,甚至有时出动乘警都未能让“霸座”乘客对号入座。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男乘客孙某霸占一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并自称“站不起来”,需要轮椅。经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后,被占座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被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不能购票、乘坐火车。
9月19日,在从永州至深圳的G6078次列车上,女乘客周某因“霸座”行为受到关注,该女乘客的座位靠过道,但却霸占了旁边靠窗的位置。被霸占座位的乘客投诉后,列车工作人员劝解“霸座”乘客无果。最终,周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被铁路部门限制180天内不能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
此外,也有一些“霸座”事件以列车工作人员调解后,霸座乘客道歉、或霸座乘客补票、或给被霸座乘客另外安排座位结束,霸座乘客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小编查询发现,孙某、周某被处行政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三款就指向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
为治理“霸座”行为,今年10月,《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该条例已于12月1日开始施行。
对于破坏规则的人,必须让其受到惩戒!
在客运列车上,对号入座一直以来就是明确的规则,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霸座男”和“霸座女”振振有词的背后,事实上并不是“无知”作怪,而是“无所顾忌”在撑腰。
“我就耍无赖了,你能拿我怎样?”类似的人群和相似的做法,在我们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欠钱不还的老赖心头常有“你能拿我怎样”的想法;排队夹塞者面对众人的批评常常反驳“你能拿我怎样”;熙攘的车流中,肆意违反交通规则致交通堵塞者常常心中暗想:“你能拿我怎样”。归根结底,这类“特殊人群”的头脑中,并不存在“规则”一说。
侵犯他人权益、干扰公共秩序、影响周边环境......很多破坏规则的行为,有时候可能还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但并不意味着,无视规则肆意妄为不会受到惩戒。“霸座”事件一起又一起,面对社会规则破坏者,就是要果断喝止,纠正错误做法,并用严厉的处罚措施打消他们的念头,甚至让他们的“霸气”、霸道成为深深自悔的根源,让他们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对于社会而言,也只有最大限度地打击“霸座者”的霸气,让大家对规则有一种敬畏之心,才能让后来者受到震慑并望而却步,从而使规则得到守护。
在“霸座男”和“霸座女”的事件当中,乘务员或乘警都曾劝说肇事者让出他们所占的座位,但劝说皆无效,被占座的乘客也始终未能够坐回自己的座位,这不能不说让人感到些许遗憾。
乘务人员这么做的考量可能有很多,比如车厢内的环境、对其他乘客的影响等等。但面对耍泼无赖者,我们的执法人员可以更“硬气”一点。须知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正在受到侵害,而他们身后有维护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则和法律“撑腰”。该出手时则出手,理直气壮地当场执法,“迎头痛击”“霸座”者的嚣张气焰。做到不枉不纵,为遵规守法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权撑腰。把事后惩处的“非现场执法”变为对耍泼无赖者果断喝止的“现场执法”,才能更好地重塑人们对于规则的敬畏,也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规则的建立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事情。对规则和法治守护的力度进一步,对丛林法则的信仰和违法违规的念头就退一步,反之亦然。只有让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都能对“霸座”等各种霸蛮、无赖行为形成震慑,法治社会、规则社会、文明社会才能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才能越来越强。
你对此事怎么看?
另外,
你碰到过座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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