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遛狗不牵绳还打人者被刑拘,狗被扣押!在广州该如何合法养狗?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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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这则新闻引起了无数人愤慨。一条未拴绳的哈巴狗疯狂追逐小孩子,母亲徐某为保护6岁的儿子和3岁的女儿用脚驱赶小狗,遭到狗主人前后两次殴打,狗主人金某把徐某按在地上暴打时,徐某3岁的女儿在一旁吓得跳脚,6岁的儿子呆住不知所措……
最新消息:这两条肇事狗属无证犬,主人没有养犬许可证。11月6日,这两条狗已经被余杭城管部门没收。
11月6日,警方公布了处理结果!
狗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徐女士还原事发经过
在事发地点,徐女士还原了当时的过程。她表示,事发时,狗正追着大儿子跑,她告诉儿子不要怕,但是孩子还是很害怕,所以她做了用脚驱赶狗的动作,可没想到竟遭到狗主人的殴打。
徐女士称,事发时,旁边中介公司的值班小哥看到情况紧急,边给客户打电话边上前阻止,后来以为事情结束了,就走开了,没想到那人追上来还把她推到地上殴打。
徐女士的脸上有明显的淤青,骨折的无名指上戴着夹板。
徐女士表示,她发帖的目的并不是想让事情发酵,而是想提醒养狗的人,出门遛狗一定要牵狗绳,“这个事情发生在我一个青年身上,尚且无法阻止,如果没有这样的规矩和约束,我担心小孩和父母(老人)也会受到这样的伤害。”
狗主人说他的狗没牙
还说没证据能证明自己打人
徐女士的公公称,当天晚上七点多,儿媳妇独自带着两个孙子下楼散步。过了半小时,六岁的大孙子一个人哭着回家,说妈妈被缠上了。“小孩子说不清楚,我们就赶紧下楼查看。”
到了小区门口,他才知道儿媳妇被人打了。“那个男的素质很低,他还说‘我没打人!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打人了?’现场那么多人,还有监控,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这种话!”
“那个男的见赖不掉打人的事实,就说‘我的狗又没有咬到人,我的狗没有牙齿的!’我当时听了真的很气愤!”徐女士的公公还表示,自己的两个孙子都很老实,平时也很怕狗,不可能去招惹狗的。
“我也不知道儿媳妇到底有没有踢到狗,我只知道这种情况下,母亲保护孩子是本能。”徐女士的公公表示,儿媳妇手指骨折后,对生活造成了不便,早上的毛巾都是他们帮忙拧的,今天小孙子也没有去上学,平常都是她开电瓶车送去的。
律师:被侵害人主张民事赔偿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伍正龙认为,结合本案情况,案发当天,狗主人出门遛狗时没有给狗束犬链,且任由小狗四处乱窜,完全没有对犬只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一旦因此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狗主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应的被侵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另外,本案中虽然没有因为小狗咬人等给女网友(被打妈妈)及其儿女造成实质的人身损害,但从多方观察来看,孩子面对小狗胡乱冲撞吓得四处闪躲,在事发之后多次出现走神、害怕等不良情绪,若有证据证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话,女网友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狗主人将女网友殴打至左手无名指骨折,且可能终身畸形或丧失部分功能,很大程度上已经构成轻伤,具体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若女网友构成轻伤,则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控告狗主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究其刑事责任,狗主人将女网友殴打至轻伤且殴打过程激烈、情节性质恶劣,更对女网友儿女的心灵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故狗主人的行为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且刑事犯罪的记录将伴其终身,对其将来的就业、子女的培养都将产生无法估量的不良后果。
若女网友未构成轻伤,则可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来追究其责任。
医生: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对于这种创伤事件,一定要注意对孩子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办公室主任、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科长、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宋海东说。
“这个事件中,两个孩子亲眼看到妈妈被狗主人骑在身下暴打,这对孩子的心理冲击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孩子在经历创伤事件后可能会出现急性应激反应,事情发生的当天或者第二天,孩子可能会出现害怕、无缘无故的尖叫等应激反应,会变得爱发脾气,甚至产生暴力行为。其次,这个事件也可能持续长时间地影响孩子,如果不及时干预,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对孩子的成长过程,包括人际交往、人际关系处理、学习、就业,甚至今后谈恋爱结婚都会受到影响。”宋海东说。
那么,面对这样的创伤事件,该如何对孩子进行引导和干预?
宋海东表示,创伤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对孩子安全感的破坏。那么首先,要为孩子重新建立安全感。可以通过给孩子讲故事、亲子游戏来沟通,多陪伴,让孩子尽量安心。其次,在孩子面前,父母不能一味充当弱者,而是要表现出坚强的一面,让孩子知道,这个事情父母有能力解决,父母是他们的坚强后盾。
人民日报评论:
狗不懂事,人也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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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D
广州可养什么狗 ?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 , 对广州市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饲养的犬只种类和数量、活动区域有相关规定 :
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 , 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
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
行政街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一般管理区;
镇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 , 可以划定为严格管理区;
广州市区范围养犬必须进行登记和免疫。
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 ( 穗公〔2014〕246 号 ) 》规定:
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 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 ( 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 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它烈性犬只。
按照此通告规定,中华田园犬,即土狗在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在严格管理区是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
怎么合法养狗 ?
在广州养宠物狗必须遵守《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严格管理区要进行养犬登记和续期,禁止饲养危险犬;养犬人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 ; 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犬牌、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等等。 (具体内容可详细查阅《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养犬业务可微信全流程办理
据广州警方相关民警介绍,2009年7月1日实施《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逐步实现了养犬实名制和网络化管理, 市民依法登记和文明养犬行为意识不断增强。
2013年,广州警方创办了“文明养犬你我他”微信订阅号,2017年创办了“广州养犬管理服务通”微信小程序 , 实现养犬服务业务微信全流程办理,极大地便民利民,大大提高了文明养犬宣传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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