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男子用毒针扎死女友,获谅解后从轻判无期!花钱就能买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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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后,积极赔偿并且获得谅解,就可以从轻处罚。这难免让人觉得,只要肯花钱就可以减轻刑罚,就等于花钱“买”了刑期。花钱真的可以买刑吗?
近日一则“男子用毒针扎死女友”的新闻
引发了网友对“花钱买刑”的讨论
在这起案件中
最终法庭轻判凶手王某
正是因为他的家属代他积极赔偿
那么
花钱是否能从轻处罚?
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顾
因感情纠纷,在多次挽留无效后,男子王强(化名)用事先准备好的含有化学品成分的注射器具对女友刘云(化名)进行注射,后刘云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但鉴于本案系感情纠纷引发,王强在亲属协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王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事件发生后,许多人指责死者家属接受赔偿而愿意谅解,认为这是用自己死去亲人的命在换钱;更有人将矛头指向法律,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花钱买刑”,是有失公正的做法。
实际上在现代法律中,花钱,在某些时候真的是可以减轻刑罚的,不过这花钱的对象不是司法机关,而是——被害人或其亲属。
这也就是“刑事和解”制度!
什么是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和解大致分两种
一种是自诉的,一种是公诉的
自诉案件
所谓自诉,就是你被犯罪行为侵害,但你不去法院告,法院就不会受理和判决。能够和解的自诉刑事案件包括虐待罪、侵占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自诉的刑事和解相对简单,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如果双方谈得拢,该赔钱赔钱,该道歉道歉,自诉人愿意撤回起诉的话,这件事情也就算过去了,被告人就不会受到刑事的追究,也就是说无罪。
公诉案件
与自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相比,公诉案件的刑事案件有三大不同,第一,必须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的主持监督下;第二,只有在特定范围内的犯罪才可能刑事和解,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和解;第三,即使和解成功,也只代表可以从宽处罚,并不代表就无罪了或者会被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刑事和解,在法律规定中其实很慎重,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是2013年1月1日新修改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中才增加的内容。
为什么要规定这种花钱可以从宽处罚的刑事和解?
从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来讲,犯罪了就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承担相应的责任,罪行越严重,刑罚越重。
而积极赔偿获受害人或其家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一规定的初衷,也是考虑到,对受害者或家属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可以给犯罪分子将功补过的机会,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犯罪后赔还是不赔,受害者谅不谅解,社会危害性是不一样的。
这时候可能又会有人说了
这样刑法不就演化成了
有钱人就可以轻判
没钱的就只能重判了吗?
这确实也是一些法学家担心的问题。所以,法律对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定。一般只限于一些轻罪,主要有两个标准:
一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是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渎职犯罪的除外。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罪,是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的。
从上面的规定看,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还是相对比较狭窄,这种犯罪相对较轻,侧重保护被害人不会引起刑罚的过度失衡。
同时,也考虑到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社会地位较高,可能会对被害人或其亲属施加不当的影响,所以刑事和解协议必须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的主持监督下才能达成,因为上述机关必须要对刑事和解是否自愿以及和解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样也可以尽量保证刑事和解的公正性。
达成刑事和解对量刑有何影响?
刑事和解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从宽处罚的情形。在实践中,这种从宽的幅度相对还是较大的。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如果达成刑事和解,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下,如果犯罪较轻,还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乃至免除处罚。
不过,能达成刑事和解是比较理想的情况,但是也可能达不成。达不成刑事和解协议,固然量刑会有一定影响,但不代表被害人一方不同意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可以不赔钱,不道歉了。
量刑很重要的考量就是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即使达不成刑事和解协议,只要真心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还是会得到一定的轻判,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以此要挟被害人一方,不达成刑事和解就拒绝赔钱的话,那么就会被认为是没有悔罪表现,那样就真的可能重判了!
要知道,虽然没有刑事和解那种轻判的幅度,但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的,就算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也可能减少30%基准刑。
而且,如果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失,被害人除了刑事诉讼,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要主张,并不是你想逃就能逃掉的。
所以,并不是没有刑事和解就不能从轻处罚,也不是达不成刑事和解就必然要不到赔偿。说到底,刑事和解是为了促进犯罪一方和被害人一方的矛盾的化解罢了。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第九条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第十条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看·法
在这起案件中,男子故意杀人行为定性无疑,因积极赔偿获得死者家属谅解而从轻处罚判无期也符合法律政策规定。但这样的社会导向却并不符合预期,容易让公众片面地认为,只要有钱赔,哪怕杀了人都不会被判死刑。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远不是我们想象的这样,法官会综合考虑多种情节,再作出最终判决。有的案件,即便积极赔偿,赔再多钱,也依然被判死刑。
最终决定刑罚的是情节,而不是犯罪后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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