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大快人心!又一涉黑涉恶涉腐团伙被铲除!
点击↑“广州普法”关注微信号
近日,一则通告出现在
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的村头巷尾,
引来大批群众围观,
并纷纷拍手叫好。
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他们这么高兴呢?
原来,这则通告是:
《关于检举揭发太和镇园夏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今年4月底,
白云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
依纪依法查处了
以园夏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杜棋为首的涉黑涉恶涉腐团伙。
白云区纪委监委正鼓励党员群众
检举揭发该团伙相关违纪违法犯罪线索。
团伙成员:9人是村社干部
白云区纪委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条以宗族势力为基础发展起来、长期把持基层党组织、肆意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涉腐线索,必须深挖细查,快办快结”。
在收到问题线索后,白云区纪委监委迅速会同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并由监委、公安分局分别对线索反映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方位摸查、外围取证,掌握了刘杜棋三兄弟涉黑涉恶涉腐的部分犯罪事实。4月19日,专案组协调各方力量,雷霆出击,刘杜棋等20余名涉案人员同时落网,其中村社党员干部9人。
据调查人员介绍,以刘杜棋、刘杜雄、刘杜荣三兄弟为首的刘氏家族在园夏村内纠集多名社会不法人员,利用刘杜棋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涉嫌低价占有村社多块土地后迅速予以转卖,获取巨额利润,侵蚀集体资产利益;长期把控村内工业园水电经营,垄断工业园内安装电线、水管工程,以“通水通电”为名对工业园内企业敲诈勒索;纠集社会不法人员,长期在村内横行霸道,肆意收取保护费,欺压百姓。
“刘杜棋等涉黑人员被迅速抓捕,得益于我们和公安机关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互通、情报共享、统一行动、精准打击机制。”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白云区纪委监委在全面摸排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村社党员干部涉腐问题时,深挖细查,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及时移交区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
同时,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案件线索周通报制度,针对其中指向明确及掌握初步证据的,由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同研判、同立案、同调查,凝聚打击合力,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截至目前,共移交相关问题线索15条。
目前进展:已查村社党员干部24人
据介绍,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违建等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白云区纪委监委统筹协调镇街、政法、公安、信访、国土、审计等职能部门,发挥他们在案件查办,尤其是调查取证等方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惩治和震慑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特别是对腐败问题与涉黑涉恶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主动出击,坚决铲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截止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党员干部24人。
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一定要把惩治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敢于动真碰硬,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实现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的目标。”
普法君提醒:
像刘杜棋这样涉黑人员,
往往被百姓们称为“村霸”,
他们附生于社会的各个阴暗角落、
涉黑事实或大或小,
“保护伞”或软或硬,
但已经成为影响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毒瘤”。
那么,作为普通市民,
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这些黑恶势力,
有关部门又能给予我们哪些保护和奖励呢?
下面就让普法君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最高可奖20万元
根据《广州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广州市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公开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举报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
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均为奖励对象。
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办法》还规定: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7种情况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
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具体包括17种情况。
除了传统的
“村霸”“市霸”
“行霸”“地下执法队”
等黑恶势力,
组织雇用网络“水军”,
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也被纳入举报的范围。
具体的17种情况: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11
“地下钱庄”背后的黑恶势力;
12
垄断一定区域内产品或物资经营的黑恶势力;
13
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4
恶意插手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案事件,严重妨碍小区、医疗机构等管理秩序,制造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5
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17
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各部门举报方式:
举报黑恶势力,人人有责!
拓展阅读
编辑丨李伟锋
来源丨廉洁广州、广州日报
☞感谢关注广州普法(微信IDgzpf201508)。如果觉得普法君做得不错,记得点个赞表示鼓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