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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广州再推1021套公租房!快看看有你份吗?天河、黄埔、白云都有!

法律人2023-06-13 17:3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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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大家心心念念的公租房又来了!

广州市计划于4月17日

推出1021套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供应,

5月21日起接受网上预申请

10月16日公开进行摇号分配

房源在哪里呀?

租金要多少呢?

知道你要问这些问题了

一起往下看看吧~

本次推出分配的房源点共有17个,总套数为1021套。其中:天河区262套,白云区487套,黄埔区272套。

源情况及租金情况

点击下图可以放大查看~

↓↓↓

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情况调整最终供应房源套数

那么,

想知道你符合申请资格吗?

我们来看看申请条件吧~

申请对象

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一)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二)

对象一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滑动上下查看)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对象二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滑动上下查看)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

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

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

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配租先后顺序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列;

★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在广州地区缴纳医疗保险年限月数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确定次序;

★经二次排名仍未能确定次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申请人积分包括

基础配租分优先配租分两类:

(滑动上下查看)

1.经审核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申请人,积基础配租分60分;

2.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申请人,积优先配租分10分;

3.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的申请人,每个荣誉称号积优先配租分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积优先配租分10分;获省或者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积优先配租分5分;

5.获得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的申请人,积优先配租分10分;

6.属于对象一,且属于在本市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工作超过3年,申请时正在从事上述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的申请人,积优先配租分5分;

7.属于对象一,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参加献血(每次积优先配租分2分)或者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优先配租分2分)的申请人,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第1至第5项人员,经审核获得承租资格后直接积分,第6、7项人员的积分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认定后予以积分。

(三)房源点选择原则

申请对象在17个房源点中可选择1~10个房源点。根据申请对象的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申请、分配程序

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分配程序包括以下九个环节:

网上预申请——街镇窗口受理——街镇初审——区住房保障、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会审——审核结果公示——公布配租名单——摇号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分配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安排

房源点开放参观

2018年5月18日~20日

申请人领取资料

2018年4月17日~6月8日

网上预申请

2018年5月21日~6月8日

窗口递交申请

2018年5月21日~6月15日

资格审核

2018年5月21日~8月17日

公示申请审核结果

2018年9月3日~22日

公布配租名单

2018年10月15日

摇号分配

2018年10月16日

摇号分配结果公告

2018年10月17日

签订租赁合同

2018年11月10日前

派发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2018年10月中旬起

大家也可以到居住地所在区

受理部门咨询了解详情哦~

↓↓↓

(滑动上下查看)

本次公租房申请采取网上预申请的方式,

申请对象目前可先准备申请所需资料,

5月21日—6月8日

点击“阅读原文”可以进行预申请哦!

小伙伴们!

准备好了吗?!

拓展阅读

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丨中国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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