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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睇法」广州: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精准法援

法律人2023-06-14 02:4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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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完善法援制度的意见,坚持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援工作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为广州着力打造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提供精确法援,为促进平安法治广州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至2017年,广州共承办法援案件81511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34730人次,其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法援案件22340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85318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法援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机构、标兵单位、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青少年、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30多项荣誉奖项,并被司法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法援工作联系点”等

织密法援网络

围绕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大力加强法援实体平台建设,形成广辐射、全方位的法援网络格局。广州在全市各街(镇)和村(社区)分别设立法援工作站(点)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市妇联、市残联、市仲裁委、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和广州警备区及武装部等单位协调,成立法援工作站。

目前,广州市已拥有12家法援机构、360余个工作站、2080余个联络点。实现市区两级法院、看守所、残联及广州警备区和各区人武部等单位法援工作站全覆盖。所有工作站(点)提供法援咨询、案件初审,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援组织网络,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打造“半小时法援服务圈”,方便群众获取法援信息,知晓法援维权途径,快速找到法援机构,获取有效法援服务。

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为适应形势变化,扩大法援覆盖面,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行受理登记制,对法援申请不设案由限制。面对来穗务工人员涉及欠薪和工伤等案件及“老残一体”的申请人等特殊群体,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2016年9月,推动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法援经济困难标准按2016年省政府公布的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执行,大幅降低群众申请法援门槛,使广州市成为一线城市中第一个采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法援经济困难标准的城市。

实施法援基金会8大项目

为搭建全市法援爱心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援,补充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更大程度满足夹心阶层和特殊弱势人群的法援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于2016年5月完成设立登记,为全省首家致力于发展法援事业的公募基金会,积极组织市区两级法援机构大力宣讲并实施“法援护苗”未成人权益、“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法援民族情”少数民族权益、“关爱妇女•情暖羊城”妇女权益、“法援扶贫•心手相连”、“援手助残”残疾人权益、企业权益保护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等8个项目。

与全市15家律师所分别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举办广州法援在行动特别节目,重点宣传广州法援基金会项目、聘任宣传大使、讲述法援故事、接受爱心企业和人士捐款等。

目前,基金会已募集捐款达200余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符合政府法援经济困难标准的特殊群体获得法援服务,以及资助开展法援相关活动,已成功受理几十余宗援助案件。

完善法援案件免费诉讼担保机制

为发挥社会担保机构在法援案件提供免费保全、先予执行担保服务的作用,2015年3月以来,先后与广州市融资担保、益建融资担保和合生创盈融资三家担保公司分别签订《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免费担保合作协议》。

凡符合“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追索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担保公司经审查后同意的其他案件”等四种情形的,受援人在掌握相对人相关财产线索时,可申请担保。经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愿意就特定案件为受援人免费提供单笔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保全担保,破解受援人因无力提供相应担保而不能申请诉讼保全的难题。

提供精细化服务

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民工法援直通车”活动、推出十大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将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畅通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援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于涉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及群体性纠纷等6类案件,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农民工申请法律咨询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只需提交法援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法援机构及时办理,无须审查和作出法援决定,实现法援咨询服务全覆盖。申请人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案件”为由来申请法援的,不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均不用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确保外来农民工与本地居民享受均等化的法援服务。农民工案件没有案由的限制,凡是所申请的法援事项在广州市审理或处理,或者法援事项在本市外审理或处理,但只要申请人是广州市户籍,均可申请法援,做到“应援尽援”。

加强法援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建立援调对接联动机制,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依法应对突发性农民工纠纷、安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垫付工资,推动仲裁委和法院对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优先依法作出处理等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协作机制。为减少农民工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建立农民工纠纷调解前置机制,要求承办律师从切实维护法援案件受援人最大利益出发,在缩小分歧的同时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尽力达成调解。

与全国60多个城市建立异地协作机制,解决农民工跨地域维权案件调查取证难、信息查询难等问题。从全市法援律师库中遴选25名具有专业特长、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资深优秀律师建立专门的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律师资源库,群体性纠纷法援案件的承办律师则主要从资源库内选派。从案件受理开始直至办结,每宗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安排一至两名法援专职律师作为专管员,与承办律师沟通好,动态跟踪办案进程,办理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时及时向上报告、制定应对方案,确保“案结事了”。对于受援人总数超过100人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组织律师团办理,从源头上确保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质量。

打造少数民族法援工作新品牌

搜集整理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的执业信息,依托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和其中的20多名少数民族法援律师,有针对性地选派适合的不同民族的律师为少数民族受援人提供便利、贴心的法援服务;建立语言翻译资源库,为少数民族受援人免费提供语言翻译服务;在来穗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区域聘请21名少数民族法援联络员;编印汉语•英语、汉语•维吾尔语双语版《广州市法律援助指南》,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援宣传和申请指引;与市民宗局完善和规范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点,设立少数民族法援流动站,不定期派员到清真寺等少数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配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动参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培训工作,向少数民族群众派发法援宣传品等。

近年来,全市所属法援机构先后为60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法援案件1000余宗,有力促进民族和谐。国家民委、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多次视察广州市少数民族法援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2018年1月24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的刑事法援国际研讨会期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围绕“保障特殊群体法律需求,构建广州特色特殊群体刑事法律援助机制”这一主题,围绕“外国人刑事法援和少数民族、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刑事法援及刑事法援改革思路”三个方面作交流发言。

开设“法律专家门诊”

在全国率先从高校和律师协会等单位中聘请23名资深律师和1名心理学专家组成法援专家团,在法援服务大厅开设“法律专家门诊”窗口,每月安排半天,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服务或承办法援案件,为群众、法援工作者和法援律师解疑释惑,并提前一周在市局门户网、政务微博和广州法援微信公众号及服务大厅显示器上预告专家姓名、值班时间等门诊信息,方便群众电话预约及现场咨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专家进行“把脉会诊”,提出案件办理方法和指导意见,使案件办理不走弯路。2012年以来,先后有1000多名困难群众接受了专家提供的优质服务。

拓展阅读

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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