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聚焦」不孝儿子20多年没给赡养费,还逼母亲搬出住所!法院:没门!
法律人2023-06-14 03:14:572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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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国外长期未付赡养费,
母亲占用儿子房屋,
儿子起诉至法院
要求母亲搬出所占用的房屋,
近日,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
以母亲做法符合公序良俗为由
驳回儿子的诉请。
儿子远赴美国打工20多年
房子都是母亲在住
法院查明,陈某系高某之母,诉争房屋位于长乐某农村,登记于儿子高某名下。1994年,高某赴美国务工,此后,上述房屋由母亲陈某占有、管理、使用。法院还查明,2015年10月,陈某起诉高某赡养费纠纷,根据生效判决,儿子高某应支付赡养费十多万元。
法院:儿子20多年没尽到赡养义务
已触犯了这些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陈某系高某母亲,已年逾七旬,高某作为儿子本应履行赡养的义务,而其自1995年至今二十多年,一直未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陈某亦因其子高某长期在国外而无法直接主张赡养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没给过一分钱,
儿子还想跟母亲争房子!
法院:没门!
在儿子远赴美国打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形下,作为母亲的陈某占有、管理、使用其子高某的房屋,该行为符合农村善良风俗,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据此,对高某要求其母陈某返还诉争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的请求,不予支持。高某可待全部履行完赡养义务后再向陈某主张相关权利。判决后,高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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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丨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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