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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疲于奔命!孩子校外频繁补课!教育部发文叫停这些行为!

法律人2023-06-14 03:5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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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占坑班”以得到好中学的录取机会

校外培训机构竞赛成绩成为升学“敲门砖”

学校老师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日前,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是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

三是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

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治理行动力求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这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超纲教学”

【现象】王女士为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报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课外培训班,每年花费近8万元。对此,王女士很无奈,因为孩子的同学几乎都报了课外班,“独善其身”很可能掉队。

△资料图

【政策】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现象】张先生自从女儿进入四年级后,就给孩子报了多个“占坑班”( “占坑班”, 指的是部分公办学校的培训机构自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办小学生学科培训班,从中选拔优秀小学生升入该校初中。),据称在“占坑班”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被名校预录。而李女士虽然知道校外“奥数”等培训对自己孩子所在学区的“小升初”帮助不大,但依然给孩子报了名,因为“中学的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就会进差班”。

△资料图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对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中明确,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年还首次明确提出,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坚决查处教师课上不讲课、课后培训讲

【现象】有媒体调查发现,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

△资料图

【政策】四部门通知提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现象】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近两年来,一些证照不全的预付费教育培训机构一夜间人去楼空,给家长和学生造成经济损失。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不难发现

此次专项治理不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

而是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

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据悉,与专项治理同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订促进校外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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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丨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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