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聚焦」醉了!为让老公刮目相看,女子日偷300元,坚持7年,买下两房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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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小时定律”说,
要想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
需要一万个小时的训练。
那么,
从丈夫口中的“无能”,
到所谓的赚钱机器;
从进城务工人员,
到坐拥两房一车的成功人士;
从收银员,
到“偷银员”;
这中间要花多少时间呢?
这位姓肖的超市收银员,
用她的真实故事,
告诉我们,
这需要7年。
肖某是湖南株洲一家超市的收银员。
从2011年起,
7年间,
经她手的钱不计其数。
当然,
跟任何替老板数钱的工作一样,
肖某每月的工资,
不过1700多元。
肖某工作很努力,
因为作为收银员,
便是老板对她的最大信任。
可这点工资,
在肖某老公看来,
简直一无是处。
于是,
他常常抱怨肖某挣得少。
为了让老公刮目相看,
肖某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每天经手的钱,
都没有电脑来统计,
那何不从中想点办法呢!
于是,
肖某开始悄悄从收银机里偷钱。
最初试了几次,
发现平安无事后,
她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只要上班就拿钱,
最多一天拿四五百,
而且还给每笔钱,
记了账。
大家注意肖女士的动作,
极为熟练,果真是“熟能生巧”...
你知道肖女士七年下来,
共从超市拿了多少钱吗?
52万
用计算机算算,
原来平均每天得偷300元,
才能完成这个数呢...
拿着这些钱,
肖某帮家里买下了两套房,
和一辆10余万元的越野车。
可怜了超市老板,
都不知道到底谁给谁打工?
这七年间,
眼看着肖某的生活越过越滋润,
超市老板的生意却不见任何起色,
还以为是自己经营方式出了问题,
中间还重新装修了超市。
然而,
依旧没看见赚的钱的影子。
终于,
今年的1月份,
超市老板想起要盘点下,
发现卖出的货跟收到钱的根本对不上账,
幡然醒悟,
有“内鬼”!
这才把从超市拿钱七年如一日的肖某,
给揪了出来!
目前,
肖某因涉嫌盗窃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但网友们已经凑起了热闹,
老板你的心真的很大。
这么多年都不带对账的吗?
经营超市倒是把好手。
只是收银员没搞清谁给谁打工的问题。
法条链接
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种发家致富的方法,
大家千万不要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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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骆猛清
来源丨封面新闻、扬子晚报、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