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广东姑娘离职后被欠薪,朋友圈骂老板“不要脸”被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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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离职后被拖欠底薪佣金,
珠海市民吴小姐
在微信朋友圈发文
用“不要脸”、“贪钱”等字眼
指责原公司负责人。
不料被公司负责人
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
除赔礼道歉,
还被索要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审理该案。
前老板:离职员工言论具有明显攻击性
王萍(化名)是吴小姐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在判决书中,王萍表示,今年2月16日,吴小姐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久便以向其要求佣金不得为由,对其进行造谣、诽谤、污蔑,称其故意不发佣金,说自己“贪钱”、“不要脸”等,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并公开在朋友圈进行散布。
其称被告在与原公司同事、
客户的交流中
将两人的聊天记录公开,
对其个人进行无端的污蔑。
王萍说,上述行为导致公司同事、客户对此事议论纷纷,其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员,本来在客户中享有良好声誉,在同事中享有极大威信,而被告的行为使得原告公司的客户、同事甚至亲朋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因此王萍请求法院
依法追究被告吴小姐的侵权责任。
姑娘:没诬陷,还有两笔钱没还我!
针对王萍的指控,吴小姐在法庭上坦承其确实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上述言论,但认为自己只是在陈述事实。吴小姐表示,其今年年初从公司离职,由于底薪佣金被拖欠,其从2017年2月开始向王萍追讨,但王萍所负责管理的公司互相推托现象严重,一直拖欠了差不多三个月,直到2017年4月5日才讨回第一笔佣金6199.19元。
之后仍有两笔佣金未发放!
吴小姐还向法庭出示了部分语音聊天记录佐证自己的说法,同时指出双方因网上言论发生分歧后,王萍为捏造事实,还恶意篡改其离职时间。
对于这一点,法院一审予以查明,称吴小姐于2017年1月16日向单位申请离职,但公司负责人王萍提供的《离职面谈表》《离职申请审批单》上,离岗时间及部门负责人签字时间中的“1”月均被手写改为“2”月。
一审驳回,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吴小姐在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今年1月离职时单位尚欠其工资及佣金约两万元,至2017年5月22日才先后分三次发放。一审认定,被告吴小姐辞职后被公司拖欠工资是事实。
其通过微信向公司的部门主管
及负责人追讨欠薪,
属于合理诉求!
被告一方面认为公司还欠其两笔佣金不发放,另一方面针对原告对被告家人作出的不当言行,在朋友圈发表言论,对公司及原告作出了一些负面的评价,“被告的言论虽也有一些过激,但属于对公司的欠薪行为及对原告的言行作出的回应。”
法院同时表示,王萍称因被告将其与原告的微信通话记录公布在朋友圈,造成公司客户、总公司对其评价降低,可能对其职业生涯产生影响,相应的名誉会受到损害,但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发生了上述损害后果,最终一审驳回了王萍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该案受理费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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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 | 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