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先看」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3年!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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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实施一个月,侮辱国歌入刑正式被提上议程。昨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拟在刑法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罪中增加一款规定,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歌法。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10月1日起国歌法正式实施。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介绍,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为了依法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明确了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国歌法通过后,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有必要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作相应补充,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为此拟在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中增加一款: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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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