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预付消费办卡套路多,店主违约“跑路”,“优惠”秒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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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办理过预付性质的会员卡,
预付一笔钱,
就能享受优惠,
而且还不用每次掏现金结账,
貌似还是挺便利的。
但是,这些会员卡,
真的可以完全放心使用吗?
近日,
广州天河法院审理的一个案件,
原告就因为办理会员卡而吃了大亏,
最终与店家对簿公堂。
案件回顾
洗车店主违约“跑路”顾客诉请法院追回损失
案情梗概
2016年年初,韦某以预付款方式,向在天河区经营车辆清洗、养护、美容以及停车位出租等业务的林某购买了洗车服务套餐,价格480元,包含20次洗车以及一次打蜡。
刚开始时一切正常,韦某也顺利享受到4次洗车服务。然而,半年之后,韦某却惊讶地发现,林某的洗车店不再提供洗车停车服务,场地也被出租方收回。
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由于经营不善,
店主林某已经违约潜逃!
而韦某办理了20次的洗车卡,只使用了4次,由于林某的潜逃,洗车卡剩余的次数均无法正常使用。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韦某将林某起诉至法院!
韦某认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林某应赔偿洗车费用损失及利息,以及自己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200元。
另外,林某骗取洗车预付费用而不提供约定的洗车服务,其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按法律规定增加赔偿损失1152元。
法院判决
林某退还384元及支付利息无证据证实林某存欺诈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退款要求,韦某持有“尊车汇”的洗车卡,根据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可知,韦某与林某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成立。现韦某主张其已预存洗车费用480元,但仅使用4次。
对此,林某经法院公告传唤,逾期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法院对韦某所述予以采信。林某中途停止服务且无法联系,其以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双方的服务合同,韦某当然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洗车费及赔偿损失。因此,依据《报案证明》的情况,法院对韦某要求退还384元及支付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
而关于合理费用及三倍赔偿的主张,韦某并未举证证明其交通费损失。另外亦未举证证明在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之时林某即存在故意隐瞒与合同订立相关的重大事实,或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因此,本案中林某中途停止服务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欺诈情形,故韦某有关支付合理费用(即交通费)及三倍赔偿的主张理据不足,法院予以驳回。
类案数据
预付消费纠纷案件多发消费者赢面大
数据统计
据天河法院介绍,近三年(2015年—2017年9月15日)共受理预付消费纠纷案件共计332件,涉案金额达10431542.21元。
其中2015年仅3件,涉案金额56580元,2016年增长至250件,涉案金额6675288.62元,今年截至9月15日已达79件,涉案金额3699673.59元。
近几年预付消费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涉案金额高。其中,原告胜诉(含部分支持)案件200件,占案件总数的60.24%,消费者胜诉率较高。
法官说法
预付消费办卡陷阱多民众应勇于维权
天河法院民二庭庭长田天宝法官提醒,目前,一些商家以折扣优惠价吸引消费者预先交费办理会员卡、贵宾卡后消费的消费模式,在实践中极易损害消费者权益。预付款后消费模式存在如下陷阱:
1
办卡容易退卡难
消费者交费办卡后,因某种客观原因不愿再进行该类消费服务时,申请销卡退费难。
2
消费优惠大缩水
消费者交费办卡后,在日后实际消费时,商家办卡时承诺的优惠不能足额兑现。
3
商家“跑路”维权难
一些消费者因预先交费金额不大,遇上商家“跑路”后认为维权成本上高、程序复杂而放弃维权。
法官建议
消费者在遇上这些先办卡后消费的消费模式时,请一定要谨慎,细看合同条款和分析商家的履约能力,慎防被商家圈钱后跑路的陷阱。在消费过程中,遇上商家不能兑现承诺时,勇于、敢于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拓展阅读
来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