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强送两90后女孩回家!男子醉驾身亡,3名“酒友”被判赔2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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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友"被判赔23万多元
一名24岁男子醉驾送3名一起聚会的朋友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司机死亡、乘客受伤。事发后,司机家属认为3名同车“酒友”没有尽到劝阻义务,起诉3人要求他们赔偿47万元。
浙江衢州某法院
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
同车3人须承担
该起事故的20%责任,
共计赔偿死者家属
人民币233415元。
与微信认识的90后女孩KTV玩至凌晨
事故中死亡的男子成某今年24岁,湖南人,与妻子一起在浙江衢州务工。2016年8月4日,成某通过微信认识90后女生留某和张某,当晚他和朋友朱某一起约两名女孩去KTV玩。
4人在KTV喝了
不少啤酒和红酒,
至次日凌晨1点40分离开。
走出酒店后,成某醉意朦胧,但提出要开车送朱某、留某和张某回家。面对明显酒醉的成某,3人曾对他口头劝告,但在成某多次邀请,称自己没醉,最终3人认为成某意识还算清醒,于是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上车。
醉酒驾车送女孩回家出车祸
成某先把朱某送回家,随后送两名女孩留某和张某回家,不料在行驶途中,因成某超速,加上操作不当,车辆径直撞到路边绿化隔离带,引发车辆翻滚。
事故发生后,
驾驶者成某因伤势过重
抢救无效死亡,
两名女孩受轻微伤。
经警方鉴定,事发时成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警方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成某酒醉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在右转弯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成某交通违法过错行为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家属认为聚会者有责,索赔47万!
成某家属则认为,两名女孩和朱某都存在一定过错,因为3人明知成某醉酒,有义务将成某送回家,但他们不仅不管,还让成某醉酒开车,结果导致成某死亡。成某家属因此起诉朱某、留某和张某,要求3人承担50%的法律责任,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77243.25元。
三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
自己没理由承担责任。
“酒友”之间的
安全保证义务仅为道德义务,
而不是法定义务。
三名被告还称,成某是这次饮酒活动的组织人,他们受成某所邀参加,中间也没有什么劝酒行为,更没有实施过伤害成某的侵权行为;饮酒活动结束后,成某开车送他们回家时,并没说自己喝多,他们也没发现成某有醉酒的表现。
高估自己的实力或者酒量,
往往酿成大祸!
注意!以案释法时间到!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其自身行为承担责任。但三名被告没能有效实施劝阻行为,与成某的死亡具法律上的部分因果关系。
三名被告在明知成某醉酒的情况下,仍坐上成某的车子,这对成某的醉驾行为是一种纵容。
因朱某与成某关系密切,
且居住在同一住处,
他对成某饮酒后驾车的
劝阻义务较两个女孩更重。
据此,法院认定
朱某、留某、张某
对成某死亡承担
10%、5%、5%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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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