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停播”被公司索赔31万?法院判了
随着直播行业快速发展
市场对主播需求旺盛
不少人为赚钱进入直播行业
却不知签约背后隐藏的风险
......
案情回顾
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直播经纪协议,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双方约定了合作期间张某的直播总时长及每个月的直播天数,否则张某须支付18万元违约金。
双方达成协议后,该文化传播公司向张某之前的公司给付解约费9万元,并支付张某签约费1.5万元。
然而5个月后
张某因为身体及家庭原因
未按合同要求进行直播
并决定不再从事直播行业
为此,该文化传播公司要求张某解除《直播经纪协议》,并退还解约费、赔偿违约金和预期收益损失共计31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
该文化传播公司与张某签订的直播经纪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张某自2021年1月起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直播期间收益过低,已构成根本违约,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违约金。
但18万违约金过高
因张某实际履行合同仅五个月时间
相对于整个合同期限占比较小
兼顾被告的经济价值、收益能力
此前直播收益情况
此后相对合理收益预期
直播行业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等综合因素
结合张某五个月取得的平均收入
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
法院对预期收益违约金
酌情予以调整为1.8万元
同时
解约费9万元及支付给张某的签约费1.5万元,应属合同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应包含在违约金内。
综上,法院判决张某需支付违约金损失共计12.3万元。
近年来,直播行业快速发展,高速发展往往也会产生相应的矛盾和问题。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相关条款,同时必须信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来源:蓟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