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友竟突然消失,“婚托”因诈骗一审获刑11年
方女士与相恋一年的男友高某准备拍婚纱照,走进婚姻的殿堂。没想到拍摄前一天,高某竟突然消失再也联系不上。方女士报案后才得知,自己遭遇了“婚托”诈骗。海淀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1万元,同时责令高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 情 简 介
(图为庭审时照片)
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间,被告人高某伙同马某(另案处理),由马某虚构其拥有单身高端男士资源的事实,骗取女性接受其提供“婚介服务”,后由高某充当单身高端男士与女性接触,在取得女性好感后,以交往需缴纳服务费用等为由,骗取女性被害人财物。
(图为庭审时照片)
2019年11月间,被告人高某在马某安排下在某餐厅与被害人方某见面并在取得方某好感后,以婚介服务费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方某人民币20万元。此外,被告人高某与方某交往期间,骗取被害人方某多次向其指定的账户转账共计114万余元,后于案发前归还13万余元。
2020年7月间,被告人高某在马某安排下在某购物中心与被害人曹某见面,并在取得曹某好感后,以婚介服务费的名义骗取曹某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高某于2021年2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图为庭审时照片)
检方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请法院依法对高某定罪处罚。
(图为庭审时照片)
被告人高某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未提出异议,但认为被害人方某转账数额未到一百余万元,所有转账的金额都是二人网络赌博的充值。被害人曹某与其只见过一面,马某收了多少钱其不清楚。其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高某具有自首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高某在网站上赌博,指导被害人投注,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其实际获利较少,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 院 审 理
(图为庭审时照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被告人高某及其辩护人对本案犯罪金额所提辩护意见,经查,根据在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及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高某在马某安排和话术指导下充当“婚托”,通过包装身份,隐瞒实情等方式骗取寻求婚恋服务的女性被害人信任,进而骗取两名被害人向马某支付所谓“婚介服务费”。
在与方某的交往过程中,高某在取得方某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方某巨额钱款。被害人曹某虽然未将钱款直接支付给高某,但高某在明知马某会通过此种方式收取“服务费”情况下,仍然在马某安排下与曹某交往,配合马某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对犯罪结果发生持放任态度,故其亦应对曹某被骗款项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高某虽系主动到案,但其到案后并未立即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高某在犯罪过程中直接与被害人交往,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虽然不是犯意的提起者,但在共同犯罪中仍起直接、主要作用,依法不应认定为从犯。本案被害人均系单身女性,其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获取婚恋服务并无过错。辩护人认为高某网络赌博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辩护意见于法无据,法院亦不予采纳。
鉴于高某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部分钱款系马某直接收取,法院在量刑时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高某未明确是否提出上诉,目前此案尚在上诉期。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