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推销员变身“干女儿”骗财
老年人在生活当中格外需要关怀和陪伴,此时如果有陌生人在身边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甚至变成所谓的“干儿子”“干女儿”,就需要小心和警惕。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6年,家住西安市碑林区的谢奶奶来到辖区内某保险公司柜台,希望为自己的孙子办理一份保险,接待的是保险推销员周某。谢奶奶感觉周某服务热情周到、态度细致耐心,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没有拒绝周某互留联系方式的请求,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悉了起来。在后来的交往中,谢奶奶愈发觉得周某温柔体贴,节假日的问候电话从不缺席,偶尔还来家里帮忙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凡此种种,让谢奶奶对周某好感大增,最后干脆认了周某当“干女儿”。
2019年4月,谢奶奶照常在家里同周某闲聊,了解到周某手里又有了一款保底的理财产品,3.5%的年化收益率虽不算高,但胜在稳妥,于是便在周某的建议下东拼西凑了18万元,决定认购该产品一年。出于信任,谢奶奶将存钱的银行卡和密码直接交给了周某。过了几天,周某将理财产品的保单交回。
一年过后,谢奶奶盘算着赎回理财的日子到了,便打电话了解情况。然而电话里的周某却说自己不小心将理财买成了两年期,现无法赎回。但理财收益7000元可以立刻提现到账。真金白银的收益到手,谢奶奶打消了顾虑,觉得再存一年也好。
又过了一年,谢奶奶再次联系周某赎回理财,可周某不是被公司派去出差,就是工作繁忙无暇相见,到最后甚至说自己在南方身陷传销无法赶回。几通电话下来,谢奶奶惊觉周某近两年竟再也没来过家里,在儿女的催促提醒下,谢奶奶来到保单所属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却被告知查无结果,保单竟系伪造。
此时谢奶奶才发现自己被骗,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了警。不久后,周某被抓获归案。案件办理过程中,周某的亲友代其向被害人退还了全部犯罪所得。
最终,被告人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纵观周某诈骗始末,不难发现周某的诈骗伎俩并不高明。然而周某深刻洞悉了老年人生活当中需要陪伴、照料的处境,用温情陷阱卸除了被害人的防备心理,最终犯罪得逞。那么,作为老年人,应当如何防范该类诈骗呢?第一,多与子女沟通交流,遇事多问子女意见。犯罪分子利用独居老人与子女联系少的特点,大打“温情牌”取得老人信任并伺机进行诈骗,很难引起老人的警惕。老人在生活当中动用大额钱款一定要和子女多商量,不要仓促下决定。第二,到正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正规机构的柜台、官方软件进行购买,向对公账户转账留痕,不要听信自称业务员的人私下介绍理财项目,向私人账户转款,更不能直接交出银行卡和密码,任由他人操作。第三,多学习、善求知,了解诈骗手段和反诈知识。下载国家反诈App、参加公检法及相关机构的反诈宣讲活动,铸牢反诈意识。第四,如果已经购买相关产品,务必及时到相应机构进行查询,每早一秒发现骗局,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更大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