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犯罪记录会减轻刑罚威慑力?专家: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5年以上刑罚并不封存
为解决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漏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两高两部”)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2012年刑诉法修订后,两高两部首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如何封存作出统一、系统的规定。专家指出,披露犯罪记录使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等受到歧视,而体系化的规定更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面临的问题。
多数省份存在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漏现象
《办法》全文共计26条,涵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及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提供查询服务的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基本解决了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涉及的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起源于2008年贵州的“瓮安事件”。当时,贵州决定在瓮安县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制定了《关于对“6·28”事件涉案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消除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到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正式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浙江省首当其冲,于2014年推出相应试行办法,2015年至2021年间,北京、新疆、湖北等省市自治区都陆续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试行规范。
不过,由于此前因刑事诉讼法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两高两部”也在针对未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专项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而这一群体数量并不算小,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的案件资料该如何处置?《办法》作出细致规定,要求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其中就包括诉讼终结前、法院判处刑罚五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免刑的记录以及涉罪未成年人的记录。
在封存措施上,《办法》要求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检察机关在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第10条规定,电子数据也应同步封存、加密、管理和查询。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查询主体、规范了查询出口,维持了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职权分别提供犯罪记录查询服务的做法。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上,《办法》还明确了不当泄漏未成年人信息所涉的法律责任。
《办法》出台堵住先前法律漏洞,回应了现实关切。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郗培植认为,以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的要求散落在各个法律、行政法规之中,《办法》细化了先前规定,修缮了原来法律的漏洞,从而形成了国家统一标准。
郗培植认为,一方面,此次《办法》颁布对封存记录的范围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对此前的乱象进行了有效的纠正,具体表现为明确了此前未说明是否包括在犯罪记录范畴中的判决、责任书、教育措施等记录。另一方面,则是在《办法》中确认了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均负有在所负责的诉讼环节告知知悉未成年人涉案信息的人员相关未成年人隐私、信息保护规定的义务,以及规定了不履行该义务的法律责任,“深化了相关负责人对办法的理解,也使后续的处理更加具有统一性和操作性”。
封存犯罪记录是否减轻刑罚威慑力?
自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被写进刑诉法,至今已10年,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的过程中,这项制度也面临着争议。
有观点认为,封存犯罪记录便会减轻刑罚威慑力和教化作用,让未成年人有恃无恐。
对此,郗培植表示,基于对象是未成年人,应该以不同的视角看待犯罪,年纪很轻的未成年人可能存在冲动犯罪的情况。如果因此披露犯罪记录,未来很难再回归社会,日后升学、就业等都可能受到歧视和限制。
郗培植称,出台该《办法》的原因和目的在于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到社会。他表示,未成年人最严重的犯罪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而这个群体可能经过十多年的刑期,也要重新回归社会。这些孩子最初回归社会时,因为长期和社会脱轨,普遍呈现出迷茫的状态。
他提及以往曾调研的个案,重庆一未成年人在出狱之后发现自己的犯罪记录被泄露,导致找工作困难,加之缺失系统教育,慢慢地和其他接受过刑事处罚的孩子形成一个地下群体。在他看来,如果这一群体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可能也会成为一种风险。
郗培植看来,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还有漫长的人生道路要走,如果社会不接受他们,便容易导致被贴上标签后自暴自弃。而《办法》就是基于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而颁布,“我们发现,有很多未成年人犯错犯罪出于冲动,到了年纪成熟时,则会结果不同”。再者,《办法》中规定,五年以上刑罚不进行封存,因此,减轻刑罚威慑力和教化的顾虑是不大的。
对于一些案情比较极端的个例,郗培植认为,《办法》一般是从全局考量后,最终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个别极端的案件存在的特殊性也需要考量,不应以偏概全。
郗培植表示,虽然目前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少年司法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要分级干预、以教代刑,“刑罚只是我们最后的一个手段和措施”。郗培植称,刑罚的严苛程度和社会效益的关联有限,从根源上来解决该问题主要以教化为主,“2020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是很好的参考,将未成年人可能实施的行为进行分级干预。”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