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失驾”行为能侥幸逃脱?
法律人2023-06-25 02:26:470阅
5月19日9时15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路面执勤时收到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违法。接到信息后,交警立即进行布控查处,仅用时2分钟就在福源道沿线将违法驾驶人查获。
经查,去年11月,该驾驶人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平时确实不开了,今天是有点事儿,所以侥幸了”。
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7日行政拘留。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天津交警提示
失驾等于无证,继续上路属违法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失驾”和涉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分析研判和查扣力度,形成严查严管的工作态势。请失驾人员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偷偷上路。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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