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剧|看《重生之门》,解正义之法
近期,《重生之门》正在热播中,作为一部以盗窃为题材的悬疑剧,开播即广受好评,在层层套叠、环环相扣的紧张又不失搞笑剧情当中,有哪些值得我们留意的法律问题呢?
盗窃文物的丁生火一行将被如何定罪及量刑?
剧情回顾
本剧从大学图书馆的文物画作《睡莲》被盗展开,随着之后的剧情我们可以知道,这只“训练有素”的盗窃团伙利用高科技手段,在18秒内完成了偷梁换柱。因被心思细腻、对绘画作品颇有研究的法律系大三学生庄文杰发现并报警,才有了后续剧情。
法官释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市,“数额较大”为2000元,“数额巨大”为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40万元。
剧中被盗的古画《睡莲》根据后续剧情所述价值一百五十万元,从其经济价值来看已经足以让丁生火一伙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丁生火等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庄文杰家中,是否构成犯罪?
剧情回顾
剧中,丁生火一行人为了拉庄文杰入伙帮助其完成盗窃活动,未经允许多次擅自进入庄文杰家中,以照片引诱和逼迫的方式诱使其参与后期活动,还将盗窃的《睡莲》藏在庄文杰家中,试图嫁祸并探究庄文杰的“藏赃”能力,丁生火等人随意进入他人住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官释理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且经住宅主人要求仍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显然,对于庄文杰来说,其此前并不认识丁生火等人,不存在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的可能,并且在庄文杰明确表述了不欢迎且不想和他们有牵扯之后,丁生火等人仍多次进入其住宅,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廖德同从庄文杰处购买《睡莲》的行为是否合法,如何定罪?
剧情回顾
随后的剧情中,庄文杰受丁生火指示要将《睡莲》以高出市场价1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廖德同,廖德同在确定画作真伪并支付价款后将《睡莲》藏入自己的秘密收藏室。
法官释理
对于购买被盗文物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购买者是否明知。生活中很多人会有收藏文物的喜好,如果收藏过程中不知道所购买文物是被盗,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反之如果明知是被盗文物依然购买的,则已触犯刑法。
剧中《睡莲》被盗一事已经是满城皆知的事情,作为当地著名企业家的廖德同明知画作是被盗文物,且在清楚知道其价值150万元的前提下,双倍价格购买《睡莲》,不管其是何目的,如果不是后来被警察找到,已经将其藏入自己的秘密收藏室。廖德同的行为已经属于明知所购之物为被盗文物而触犯了刑法当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部《重生之门》将我们所熟悉又陌生的盗窃罪展现在大众面前。剧情还在继续,作为主角之一的法律生庄文杰,在善与恶、光与暗之间将如何抉择,我们拭目以待。《刑法》距离我们不遥远,知法才能更好守法,看剧时不妨留心一下,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切勿因无知触犯法律之虎须。请相信正义终会站在光明的一端。
来源: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