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友,请收下这份网购避“坑”指南
您是否也曾因
网购到的商品
存在质量问题而苦恼
是否也遭遇过
网购“久拖不发货”
网购“盲盒”
不支持退换货等问题
12月1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张倩做客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通过经典案例与大家分享网购如何避“坑”。
网购避“坑”精彩问答
问
在网购时发生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进行维权?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以信息网络方式虚拟交付标的的网络合同,例如网上购买电子文档等,是由买受人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以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网购合同,比如最常见的快递方式,是由收货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问
网购赠品有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可以索赔吗?
答
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提供的产品,商家同样需要保证其质量、性能和用途符合要求,消费者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赠品可以要求退换,导致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商家在宣传时投机取巧,化妆品赠品非正品,而是一个不知名的,甚至没有生产许可的赠品,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存在欺诈的故意,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的请求会得到支持。
问
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该由谁承担?
答
在民事活动中一般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行约定。如果是双方在合同成立之时对退换货的费用存在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商品本身不存在问题,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比如不喜欢或者重复购买等原因,退换货的邮费应该由消费者承担。二是如果因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家在交付商品的时候,履行存在瑕疵,构成违约,则应该由过错方,也就是卖家来承担邮费。
问
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货款退还,合法吗?
答
首先要看双方是否存在对发货时间的约定。如有对发货时间的相关约定,或商家单方面承诺在某时间之前发货,却不发货,则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商家首先要承担退款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行为还给消费者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同时,如果在合同内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要求商家支付。
问
福袋、盲盒类商品可以退货吗?
答
如果商家以自己销售的是福袋和盲盒作为理由而拒绝售后服务,是不合理的。虽然盲盒购买行为兼备随机性与相对确定性,但是盲盒的基本属性仍然是商品,可认定为买家和卖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盲盒经营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之下进行盲盒生产与销售。
由于盲盒商品的核心价值在于“消费者在拆盲盒时会对未知的款式附赠强烈的惊喜感”,因此在盲盒内商品已经被知晓的情况下,其商品价值已经实现,此时要求盲盒经营者接受无理由退货,必然会影响盲盒销售的常规状态,对商家是不公平的。商家如果明确告知过且得到消费者明确确认,所购盲盒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且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也没有明确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支持退换货。但是如果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本身存在瑕疵,商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售后责任。
[供稿单位: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