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
法律人2023-07-04 17:31:430阅
3月16日下午,鹿泉区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等6起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直面镜头。
承办检察官分别向5名取保候审和1名羁押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确认后,将光盘进行了封存,使得同步录音录像使认罪认罚具结过程有证可查。
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鹿泉区检察院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已进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21件26人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成为常态。
下一步,鹿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文明用语,落实好、运用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全覆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鹿泉检察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