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反贪局长"贪污腐败被查,曾说:最怕无案可办
2020年12月25日,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处以了“双开”处分。王勇也曾在2002年至2015年担任过13年的反贪局正副局长。值得一提的是,王勇不仅长期从事反贪工作,还曾因为表现突出,获得过“全区优秀反贪局长”“全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表彰。这样的人最终因贪腐落马,既令人感慨,也令人愤怒。
2013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勇分13次收受广西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关某某现金共计1.3万元。2018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勇分4次收受广西某集团职员吴某某真龙香烟8条以及现金2.5万元。此外,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王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王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泄露案件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并从中非法获利,涉嫌介绍贿赂犯罪。
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把公共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悉,从1996年开始,王勇在检察院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做了20多年。王勇曾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多年,在任期间,该局曾获得最高检颁发的集体一等奖、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反贪局等荣誉。
王勇曾因反贪腐表现突出,也获得“全区优秀反贪局长”“全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三次获市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其工作事迹常见诸报端。
“最怕的是无案可办”
2014年,防城港日报曾刊发《反贪一线护民生——记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王勇》的文章,记述了王勇多年来的反贪腐工作和成绩,其中他带领反贪局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影响巨大。文章称,该案是王勇与朋友聚会聊天时聊出的线索。一次朋友聚会,王勇听朋友无意间开玩笑说:“哎!这年头,做什么还不如在乡镇当一个卫生院长收益高……”说者无意听者有意,王勇凭多年反贪经验意识这是一个重要线索,开始带领反贪干警对辖区卫生系统进行布控和摸排工作,逐渐掌握了医药销售领域销售商给予卫生院长“回扣费”的“潜规则”。经过努力,挖出卫生系统的多条“蛀虫”,2013年底,该区6名乡镇卫生院长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刑。该系列案的查处影响广泛,《检察日报》等多家全国媒体进行了报道。在《方圆》杂志“反贪局长访谈录”中,王勇称反贪局和检察院别的部门不一样,反贪人员承受的压力和体力付出方式也不同于其他部门人员。案子一来就得像上紧发条的闹钟,脑力、体力都必须调动至极限,加班加点是反贪工作的常态。“其实,办案的辛苦还不是最苦的,身为一局之长,我最怕的是无案可办,这种无形的压力会让我吃不好、睡不着。”
再往前看,还是在广西,2019年9月17日,广西钦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陆立泉被“双开”。相关报道显示,陆立泉此前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曾担任反贪局局长,多次侦办反腐大案要案。和王勇类似的是,他也曾在2010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并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
除此之外,因贪腐落马的原反贪局长还有吉林省反贪局原局长吴长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反贪局原局长杨锋、河南省反贪局原局长李晋华、原副局长高德友等多人。他们的堕落,都说明反贪机构也要高度重视“刀刃向内”、严查“灯下黑”的问题。唯有打造一支干净、可靠的纪检监察队伍,反腐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