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酒驾撞死4人找人"顶包"还求轻判:不是故意的
今年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对酒驾致4人死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赵某启等4名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图:事故现场
2020年4月4日7时许,潘卫国酒驾致赵某启四兄弟死亡。事故发生后,潘卫国隐瞒自己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与潘卫国同车的闫中华为使潘卫国不受法律追究,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谎称是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潘卫国在事故发生前一日晚饮酒,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
潘卫国系赤峰市敖汉旗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故发生后,潘卫国辞去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敖汉旗纪委监委开除其党籍、公职。
去年7月14日,内蒙古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针对轰动全国的政法委书记酒后驾车致4死3伤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潘卫国当庭痛哭认罪,并不断向受害者家属方向低头鞠躬,称对不起受害人及其亲属。
4月4日早7时25分,省道210线上发生了一起3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警方初期调查阶段,肇事车辆中一名名为闫中华的乘客,称自己是驾驶员。后经警方侦查,闫中华仅为车上乘客,系帮助真正的驾驶员潘卫国"顶包"。
当事人家属发文表示:死亡的4人系兄弟关系。其中一名死者的女儿称,事发当日上午9时许,有人在朋友圈中发车祸的照片和视频,她发现车子外观与父亲的轿车相似,便紧急联系父亲。打了20多个电话后,终于接通。但接电话的人并不是父亲,而是伯父,只说让她赶紧从北京回家。
当她赶回家时,天都黑了,没有见到父亲的最后一面,只看到了太平间中父亲已经被冷冻的遗体。
庭上,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潘卫国供述:4月4日一早,自己开车带闫中华回老家上坟,返程时,因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前方的应急车道上停了一辆冒着烟的轿车。只顾着看冒烟的车,没发现对面车道上开过来一辆红色的车,情急之下,潘卫国猛然向左打方向盘,导致悲剧发生。
潘卫国当庭表示,自己确实曾想过让闫中华帮忙顶下所有的罪过,但是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对不起死者和死者的家属,也很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所以及时找到了闫中华,向警方交代的事情的真相。
受害者家属请求法院对潘卫国从重处罚,并向潘卫国索赔死亡赔偿、丧葬费等360余万元,但双方未当庭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受害者家属赵某英称,潘卫国庭上的态度让人非常不能接受:"他都没有直接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想要请求法院轻判。"
赵某英表示:潘卫国庭上还哭着提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说自己对不起家人。说到这里,受害者的家人情绪非常激动:"那我们的家人呢?如果当天车祸后,潘卫国没有逃逸,而是及时联系救援,我们的4个家人就不会死!"
庭审共进行了5个多小时,但并未当庭宣判。
去年5月,封面新闻报:
2020年4月4日,清明节。一大早,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黄羊洼镇沙敖村的赵某启、赵某海、赵某山、赵某飞四兄弟,就约好去镇上,去扫墓祭祖。
兄弟四人,属赵某海年纪最大,和赵某山是亲兄弟,赵某启、赵某飞关系虽然稍远一些,但由于都在一个村里,加上各自的家住得不远,平时往来很频繁,感情也相当好。
当天上午6点过左右,赵某启驾车带上其他几个兄弟,前往黄羊洼镇。
从沙敖村往镇上的路,需要从荷哈线、玉四线以及省道210线经过。当天上午7点过,车辆行经省道210线路529Km 200m公路处时,突然,对向一辆小轿车直接压实线,偏转车头猛冲过来,撞上兄弟四人的车。
惨烈的相撞,导致赵某启、赵某山、赵某飞当场死亡,赵某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5月8日,记者也分别联系到死者赵某山、赵某启的家属。赵某山儿子赵刚(化名)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家属并没有第一时间得到四兄弟被撞的消息,“都是其他人告诉我们的。”
赵刚称,赵某启、赵某海、赵某山、赵某飞四人,在村里都是普通的农民,“养牛养羊,修圈这些都是贷款的,我们的家庭条件不好。”
当天,四人前往镇上去祭祖扫墓,祭奠先人的路却成不归路,谁都没想到出了这么一件事情,“我们才给他们烧了五七,现在还没有得到任何道歉和赔偿。”
与此同时,赵某启的女儿赵英(化名)告诉记者,事发后自己的父亲和另外三个叔伯都死了,家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我们的家住的只有一两公里,近得很,感情也好,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赵刚和赵英都表示,事发过后,家属没有得到慰问和道歉,而在交警的首次责任认定中,仅提到潘卫国肇事逃逸,并未公布细节,直到二次责任认定才向家属告知闫某华顶替、包庇的行为。如今,他们也迫切希望能得到调查部门一个负责人的认定和答复。
5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闫某华本人。最开始,闫某华在听说记者来意时,表示不便多说,后来谈到“顶包”的事,他解释称存在误会。
“本来是该我来开车,我没有坐别人车的习惯。”今年49岁的闫某华称,自己有着20多年驾龄,平时没有坐别人车的习惯,“一般都是由我来开车。”闫某华说,自己有着很长的丙肝疾病史,平时都要不间断地服药,所以开车有时也会多注意。
他告诉记者,当天早上,潘卫国驾驶车,让他跟着去不远的一个朋友处吃饭,“由于只有不到一小时的车程,潘书记就说他来开,我也觉得没啥。”
封面新闻记者向其求证,当天潘卫国上车时是否喝了酒,闫某华回应说没有。
据他回忆,当车行至事发地时,潘卫国跟他说好像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着火了,“然后那一瞬间,我们就直接懵了。”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出具的一份事故认定书显示,潘卫国由南向北行驶时遇到在道路非机动车道内停车的杨某,杨某开左前门时,潘卫国躲闪,向左躲避驶入对向车道,直接压实线与对向的赵某启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赵某启、乘车人赵某山,赵某飞当场死亡,赵某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而潘卫国和闫某华也不同程度受伤。“我当时胸腔和嘴巴都在流血,脑袋也是懵的,只记得我俩都是从右车门爬出来的,谁先谁后不清楚,”
闫某华不认同冒名顶替的说法,他的解释是,当时两人都处于被撞得意识不清的情况,以至于最开始接受调查时,没说清楚,“后面在一次二次调查后,更正了这个问题,不存在你们说的顶包问题,那是误会。”
闫某华说,在爬出车门后,是由他报的警,而不是像家属所说,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他告诉记者,目前他对于不少外界的传闻有所耳闻,但他确认当天是潘卫国驾的车,“撞了人出了事故肯定要处理,我相信潘书记也不是那种人。”(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