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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宣判!女司机获刑六年

法律人2023-07-11 13:28:320

据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站7日消息,2023年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受害者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一家人基本完全失去收入

受害者弟弟谢先生接受潮新闻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从严从重判决,“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事故,对我姐和家人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姐现在还在医院躺着,不能开口说话,四肢也无法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

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事发后至今,谢女士的治疗费用已经达到90多万元。而意外的车祸也给这个家庭增加了重担——为了照顾妻子,周先生也辞去了之前的快递员工作,一家人基本完全失去了收入,两个10多岁的孩子还在上学,只能交给老人照顾,“医疗费只能先在医院欠着,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也是到处借钱”,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表示。

目前,谢女士的身体状况依然不乐观。图/受访者提供

谢先生提到,肖某某家属曾在事发后垫付了9.8万元医疗费,后续,又陆陆续续给了总共两三万元的生活费,“医疗费和生活费总共约13万,但我们的医疗费都快100万了。”

肖某某承认在撞人后是清醒状态

2023年4月11日,该案一审在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因案情疑难复杂,娄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择日宣判。

谢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他们了解到,肖某某曾在车上给人打电话,提到“我好像撞了一个人”,此人为梁某某,是当地一家汽修公司的法人,他曾回复肖某某“不关她的事,让她跑”。

事后,梁某某也被提起诉讼。谢先生称,他的家属至今未出面道歉,“现在这个人是另案处理”。

“我们在法庭上了解到,撞人之前,他们就一直在通话中。撞到人之后,肖某某给梁某某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撞到个女的,而不是之前说的撞到一个人”,谢先生说,这是该案的关键点,是检方在法庭上公布的来自行车记录仪的证据,也被法院认可,证明肖某某在撞人后是清醒的状态,“她本人也说了这一点”。

谢先生说,在一审庭审中,检方还提出了不少问题,但肖某某均回答“不知道”,还把一部分责任推到了梁某某身上。

此外,谢先生还认为肖某某一方“夸大其词”。除夕当天,肖某某的家属曾带着礼盒、做好的饭菜和2000块钱到医院看望谢女士,待了几分钟后便离开,还曾在电梯里讨论摆拍的事情。“他们现在把这个作为认罪的证据,说陪我姐夫一家过了春节,这不是夸大其词吗?”

此前报道

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事后,谢某被送医救治。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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