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说法|“我的前女友现女友 都是男子假扮的女友”
男子李某某得知王先生征婚信息后,自己先后冒充两名女性身份与王先生“谈恋爱”,共计骗得王先生37323.77元。近日,经监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谁能介绍成功,就可以拿到1万元的介绍费!”2019年3月,李某某在QQ相亲群里看到了王先生征婚的消息后,李某某有些心动,马上注册了一个新QQ账号添加王先生为好友,以自己前妻“谢某某”的身份与王先生谈起了恋爱。几个月过后,王先生提出见面结婚,李某某以自己身体有缺陷为由拒绝,并提出分手,此后二人便没有了联系。2020年2月,王先生突然收到前“女友”谢某某发来的微信,称要把自己的闺蜜“刘婷”介绍给他。
承办检察官介绍,王先生与“刘婷”确认恋爱关系后,应“刘婷”各种要求多次向其转账,然而一谈到视频电话或者线下见面,“刘婷”却像前“女友”一样表现得十分抗拒。网上交往期间,“刘婷”以恋爱、结婚、送彩礼为由,向王先生多次索要钱财。2022年11月,王先生发短信告诉“刘婷”,希望她能回家和自己结婚,“刘婷”再次拒绝并拉黑了王先生手机号码。察觉到自己被骗了,王先生报了警。
据查明,自2019年3月至2022年11月,李某某诈骗王先生共计37323.77元。今年2月,监利市检察院受理此案。“王先生表示,自己被骗时间长达3年,被骗了感情,也被骗了金钱,只希望对方能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月,李某某父亲代其向王先生退还37324元,李某某与王先生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王先生对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经庭审,当地法院采纳检方全部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
“打着网恋的旗号,给交往对象营造出虚假的感情给予,实际目的却是骗取他人财物。热恋中的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遭遇骗局。切记不要给未曾谋面或身份不明的人转账汇款。”承办检察官提醒。
(来源:鄂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