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生7胎闹离婚收到“家庭教育令”,网友:应该教育的是丈夫
6月21日,湖南怀化辰溪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离婚案例。女子熊某连生6个女儿后,仍被丈夫要求生儿子。熊某抚养这么多孩子,早已是心力憔瘁了。见到丈夫仍然如此固执,便逃回娘家避难。3年后,熊某起诉离婚,法院却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历经了多年生育观念的变化,仍有很多人还是坚守着这个信条。仿佛生不到儿子,整个家族就要灭亡了似的。于是乎,无论家里经济条件如何,也不管妻子是否能够承受,便一个劲儿的生,直到有男丁为止!熊某的丈夫便是这样的人。
熊某与丈夫欧某在外打工时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15年3月,两人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两人结婚前,熊某已经生育了4个女儿。婚后熊某肚子又大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成为了新成员。本来6朵金花是件很幸福的事儿,可是丈夫还是坚持要其生个儿子。
2019年10月,眼看丈夫重男轻女的思想无法改变,熊某就只能改变自己。不过,这次她不是向丈夫妥协,而是直接逃回了娘家避难。熊某逃离后,再也没有回去。她既没有去探望6个女儿,也没有给过抚养费。
2023年6月6日,熊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审法官认为熊某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对女儿关心和陪伴缺失,因而对其发出家庭教育令。鉴于她和丈夫已经生育了6个女儿,且其无法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而驳回了她的离婚请求。
事后,该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还和熊某会了面。该主任对熊某的遭遇表示同情,还鼓励她要有做母亲的担当。因为自己的家庭教育有缺陷,所以更要多关心爱护子女,以免子女再走上自己的道路。
此事一经公布,立刻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法官的判决是正确的,既然两人有了6个女儿,那就说明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否则为何会生这么多孩子呢?
也有网友认为,感情这玩意勉强不得,既然双方都已经分居3年多了,哪里还有感情可言呢?况且,这女方早已变成生育机器了,还谈什么感情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实际上,只要熊某能够证明自己与丈夫已经分居两年以上,且系感情不和造成的,就应当准予离婚。既然法院认定熊某回娘家后,就再也没有回去探望过孩子,那就基本可以证明其分居超过两年的事实。因为没有公布判决书,所以细节无从得知。
2、家庭教育令是什么?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熊某作为6个女儿的监护人,完全有能力抚养教育她们,却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甚至连陪伴都没有,确实不是一位称职的母亲。因此,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善意履行监护人义务和责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该案虽然没有支持熊某的离婚诉求,但是却保全了一个家庭,不至于让孩子们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成长。不过,在教育熊某的同时,法院是否也应当考虑教育一下重男轻女的丈夫呢?
刚哥以为,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法院更应该把握的是客观事实。至于是否感情不和,也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因为她的内心世界别人无法准确感知。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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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女子连生6女被要求生子想离婚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