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县长伸2个手指要200万,行贿人"估摸几十万能搞定"
彭双彦在担任甘肃省渭源县县长期间,大刀阔斧把渭源县的发展建设搞得红红火火,各类工程项目、商业机遇扑面而来,与之相伴,形形色色的开发商、企业主也争相向其靠拢——主政深度贫困县五年受贿1400多万。
第一次收受贿赂,彭双彦也曾感到不安,感到害怕,但看着似乎已经平安落入口袋的巨额贿赂款,品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后,魔盒便就此打开,贪欲再很难束缚。到了后来,彭双彦对于受贿这件事,几乎是来者不拒、无所顾忌。
随着时间的推移,彭双彦的胃口越来越大。卷宗显示,其任职期间最大的一笔受贿款来自于2010年。那年,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程某为开发房地产项目,欲购买渭源县粉丝厂和淀粉厂的土地。2010年11月的一天,程某专程到彭双彦办公室,希望她能帮忙把地价降低一些。彭双彦听后,伸出两个手指头并说“200”,程某明白她的意思,想要200万元。对于送钱,程某早有心理准备,按行业规则,他估摸着给彭双彦几十万元就能搞定,没想到彭双彦伸手就要200万元,这令程某颇感意外。
为了低价拿到土地,程某最终还是凑了200万元,装在一个旅行箱里送到了彭双彦的宿舍。约一周后,程某再次找到彭双彦谈降低地价和减免税费的事时,彭双彦又暗示还要100万元。程某考虑彭双彦已表态尽力帮忙降低地价,按规矩应该感谢人家,只要事情能办成,也不差这100万元,于是再次将100万元装在一个装水果的纸箱子里送给了彭双彦。
对于最后的地价,程某却认为并没有降下来,但彭双彦在供述中表示:“程某是按照之前县政府常务会上定的最低价拿到了这两块地,同时在项目审批、后期开发等环节,我也给了他很多帮助。”
单笔上百万元的巨额贿赂和请托事项并非彭双彦受贿的全部,对于小额的贿赂她也不拒绝,而且总是“很有信誉”地为请托人办成事。掌舵一县的彭双彦,因贪欲之害一步步沦为权力的附庸,最终走上了被告人席。
渭源县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高某为了能在项目承揽和进行中得到彭双彦的照顾,先后两次各行贿5万元。10万元的付出也有了回报,高某得到了教育系统的一些基建小项目,工程结算和验收也都顺利进行。景某在承包渭源县污水处理工程时,因工程进展缓慢,便向彭双彦送了20万元。钱送出后,效果很快显现,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工程,工程预付款拨款进度也进一步加快。而景某也知恩图报,在之后几年的过年期间先后4次以拜年为名送给彭双彦现金共计7万元,彭双彦均一一笑纳。
精明强干的女县长在贪欲的支配下一步步沉沦,到了后来,甚至主动暗示前来办事的老板。
2010年底,私企老板张某在和彭双彦打牌时表达了“想找点活干,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对我说”的想法,彭双彦当场表示她想买房子。几天后,张某准备了30万元现金“借”给了彭双彦。几个月后再次打牌的时候,彭双彦告诉张某有一段公路要修,让他报名参加招标,张某参加后顺利中标。“我给她送钱这种事我们都清楚是怎么回事。我给她送钱,她也给我帮忙了,不存在还不还的问题。”张某说。
彭双彦离开渭源县县长的岗位后,权力并未过期,而程某也向办案人员谈到了另一件事。2012年中秋节前后,已经升任定西市政协副主席的彭双彦对程某表示,她儿子买车缺钱,问程某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程某遂向彭双彦提供的银行卡上转了30万元。
“彭双彦在渭源任县长多年,当时又是定西市的领导,我不能得罪她,就给了她这30万元,还有就是希望能继续得到她的帮助,至少是不希望她坏我公司的事。”对于为何向已经离开渭源县主要领导岗位的彭双彦送钱,程某向办案人员如是表示。
2011年11月,彭双彦从渭源县县长升任定西市政协副主席。2017年4月,甘肃省纪委向甘肃省检察院移送了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涉嫌违法犯罪线索。2017年5月,甘肃省检察院指定白银市检察院管辖彭双彦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白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以彭双彦涉嫌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后经甘肃省检察院批准,对彭双彦依法决定逮捕。到案后的彭双彦积极配合侦查,全面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给其丈夫写了一封信,让他配合检察机关退缴赃款。最终,其违法所得全部退还。
2019年6月26日,会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双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487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通报,彭双彦违反组织纪律,干部档案造假,且在组织向其函询、与其谈话时,均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