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轮椅上路,到底行不行?
电动轮椅给腿脚不便的老人生活
带来了便利
成为他们出行“利器”
但很多人都有一个疑惑
它到底能不能上路
安不安全
案例直击
2月2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一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轮椅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道路监控显示:一位老人坐着电动轮椅一直在马路上行驶。行至路口时黄灯亮起,但老人并未停下,而是继续行驶进入路口,最后与一左转汽车发生碰撞。由于汽车左转时存在盲区,轿车直接撞向轮椅上的老人,导致老人脸部朝下重重摔向地面。
事故造成老人面部及全身多处,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相关定义
要判断电动轮椅能否上路,首先需要明确电动轮椅的概念。
电动轮椅是指电动轮椅是在传统手动轮椅的基础上,叠加高性能动力驱动装置、智能操纵装置、电池等部件,改造升级而成的。顾名思义,电动轮椅就是增加电动驱动装置的轮椅,本质上是一种医疗辅助器械,不属于非机动车或者电动车。
电动轮椅只适用室内、庭院等环境的短距离用途,其使用者多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病人,家属要明白轮椅毕竟只是辅助工具,必须有贴身陪护,不能任由老人或病人独立外出。
另外要注意的是,电动轮椅也不属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是需要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综上所述:电动轮椅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质,只能作为特殊人群代步的辅助工具,其上路行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也会给使用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转自石家庄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