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州快递入柜需经收件人同意!7月1日起实施→
广州普法
定了!今年7月1日起
广州快递入柜需收件人同意
全国省会城市
首部快递行业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快递条例》
(下称《条例》)
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广州市快递业持续
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法治保障
助力广州从
“快递大市”迈向“快递强市”
《条例》明确,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完成投递前录入或者上传虚假的投递信息,最高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6月20日
《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和行业专家、快递企业代表
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
有何亮点内容?
一起来看看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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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递方式上,《条例》指出,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及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不能按时、按址投递的,快递企业应当与收件人协商确定投递事项;
无法协商一致或者经两次免费投递仍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快递企业在征得寄件人同意后,可以作改投其他地址或者退件处理;
对于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条例》表示,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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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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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破解快递末端“投递难”的问题,《条例》指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应当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保障其空间需求。
同时,《条例》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院校等应当同步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或者预留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场地。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院校等未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可以利用现有闲置物业或者场所增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快递企业对快递运单中
个人敏感信息
采取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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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出售、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条例》从寄递安全、企业内部管理、保护措施、风险监测等四个方面强化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其中提到:
规定快递企业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制度;
确保从业人员离职时清除所掌握的用户个人信息;
对快递运单中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定期对快递运单实物进行集中销毁,并在停止经营时主动删除用户个人信息;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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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快递业务量
连续两年突破百亿件
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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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据统计,全市快递许可法人企业354家,末端备案网点超7000个,快递服务网路长度达218.8万公里,从业人员超10万人。2022年,广州快递业务量连续两年突破百亿件,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
目前,广州已发展成为全国快递业务体量最大、综合转运能力最强、市场主体最多、网络体系最全、产业关联度最紧密和科技应用最前沿的“快递大市”。
未来,广州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聚焦“发展”“民生”“创新”“安全”,加快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国内快递枢纽中心,督导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快递业科技、制度等创新,全力保障行业平稳、安全、高效运行。
来源:中国广州发布、广州日报、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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