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县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都被查
6月23日, 网易湖南发布消息:日前,经株洲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芦淞区纪委监委对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武志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武志勇只是攸县落马官员中的其中一员。
攸县原县委书记谭润洪被控受贿所得超5700万元
2020年8月13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攸县原县委书记谭润洪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谭润洪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被告人谭润洪受贿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5703.519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谭润洪利用担任株洲县县长、县委书记、攸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案件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刘某姣(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株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某(另案处理)、郭某、左某冀、邓某、吴某红、周某华、冷某勋、郭某斌、刘某明、刘某、沈某勇等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3.5197万元,其中既遂人民币5703.5197万元,未遂人民币350万元,索贿人民币3015.471万元。被告人谭润洪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中主动供述调查机构尚未掌握的受贿人民币188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追缴。
攸县原县长苏涛提起公诉
海外网4月23日电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攸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法委书记也被拿下
去年10月2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可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株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可勇,男,1964年2月出生,今年56岁,汉族,湖南攸县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参加工作。公开资料显示,陈可勇长期在湖南攸县工作,曾任石羊塘乡乡长、党委书记,攸县上云桥镇党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等。2009年12月,陈可勇任攸县副县长,两年后跻身县委常委,任县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今年5月,日前,经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攸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可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可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集体资产租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原常务副县长被查
今年6月,株洲市石峰区委原书记张建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建勇,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湖南攸县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攸县团县委书记;2001年11月至2006年7月,历任攸县漕泊乡党委书记、酒埠江镇党委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2006年7月至2015年5月,历任攸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副县长,统战部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2016年8月至2021年6月,任石峰区委书记。
攸县政协副主席罗志勇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今年1月11日消息:日前,经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对攸县政协原副主席、攸发集团原董事长罗志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罗志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职务违法,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廉洁要求,以单位名义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志勇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市委批准,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罗志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株洲市纪委发布消息:攸县3名县处级干部受到处分
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是腐败的重灾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日前,株洲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3名县处级干部受到处分。
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彭顺昌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
彭顺昌在任攸县副县长、分管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下称攸州国投公司)期间,于2018年9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另案处理,下同)的授意,接受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刘伟(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攸县公司董事长,另案处理)宴请,并在攸州国投公司拨付刘伟承接的攸县网岭“三合一”道路项目预付款、工程款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履职不到位。
彭顺昌作为攸州国投公司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察不觉,对该公司出现多起围标串标乱象不检查不整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顺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攸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彭爱斌在工程项目评审过程中打招呼
彭爱斌在任攸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于2017年9月、10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配合攸州国投公司董事长王飞(另案处理),为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湖南浦建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在攸县网酒公路路灯项目财政基建预算评审过程中先后两次向县财评中心负责人刘岳华(另案处理)打招呼,造成损失与不良影响。
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爱斌党内警告处分。
攸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教育局局长胡建雄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
胡建雄在任攸县教育局局长期间,于2018年7月根据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帮助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等人谋取利益,在攸县江桥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向该校校长彭放明(另案处理)打招呼,设法帮助周忠秀推荐的湖南省育鑫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雄,另案处理)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顺利中标。
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建雄政务记过处分。(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