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欲接父母养老,老公却极力反对:我有这个孝顺义务?
从法律上来讲,
只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但现实里,
婚姻将两个家庭的子女结为一家,
为父母养老尽孝这件事上,应该是互相支持,
还是各回各家、各养各妈?
最近,有个帖子引起关注,博主抱怨:
他老家拆迁分了400多万,他用这钱在杭州投资了三套房子,现在一套自住,一套父母住,另一套出租。他上班加房租,每年收入20万。但因为家里要养两个小孩,老婆暂时没有工作。岳父母忽然提出,十分思念远嫁的女儿,想让他把正在出租的房子腾出来,方便他们过来长住。
博主妻子也觉得,自从自己出嫁之后,一直没能对父母尽孝,所以非常支持父母来杭州。
博主觉得很不公平:“这三套房子都是我的婚前财产,凭什么要给她父母住?”博主想得还很长远:“如果岳父母来长住,意味着每年至少要少6万的租金收入,而且,岳父母的退休金总和只有一个月2000元,他们身体一旦不好,我该怎么办?”
不少网友发出自己的感想:都是父母,都要养!
也有网友认为:不要和老人住一起。
也有网友提出:生女儿的家庭,一旦女儿为了照顾孩子,不去工作,在养老问题上就失了底气。
以案释法
李小非律师,为我们分析此案件
剧情演绎
男主持人:你明知道我害怕你爸妈,为什么要接他们来住。
女主持人:你也知道我是独生子女,我爸妈年纪大了,我接他们过来尽孝不行吗?你要是不同意,咱们离婚。
李小非律师:小姑娘,别冲动,在法律上,女婿确实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但话又说回来,儿媳妇也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那咱们还结婚干吗,既然不愿意和老人一起住。我建议在旁边租一套房子,跟老人保持“一碗汤的距离”。
什么是“一碗汤的距离”?▼
“一碗汤的距离”是表述子女与父母的最合适的距离。住得过近,家庭观念的不同,会让家中平添矛盾;住得过远,又会有很多的担心。所以,最合适的距离,是一碗汤的距离——从家里端一碗汤,到牵挂的人那里,汤的温度,刚刚好。“一碗汤的距离”,是一位学者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家庭亲和理论,是既拥有自己的空间,又不失亲密的距离。
从法律上来,只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但现实里,婚姻将两个家庭的子女结为一家,为父母养老尽孝这件事上,应该是互相支持的。如果锱铢必较、算得门儿清,各回各家、各养各妈,婚姻的意义又在哪里?另外,当女性为婚姻、为抚育孩子牺牲了工作、失去了收入,这种情况,又该怎么算呢?许多人都在呼吁女人千万别做家庭主妇,可有多少女性是因为无人照顾年幼的孩子才成为全职主妇。不是全职主妇这个角色有问题,是社会对女性的付出不认可有问题。为父母养老,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无论男女,愿每个人都能将心比心,与爱人共同承担起这份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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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