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536

2020如何通过“民告官”来维护权益?了解一下怎样提起行政诉讼吧

法律人2023-07-25 07:40:190

一、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而在受到以下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1、对行政拘留、暂扣、吊销许可证和驾照、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山岭等自然自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和征收、征用决定与其补偿不服的;

4、申请行政许可或者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土地承包权等,和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行政机关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在因为行政机关存在情况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况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拥有独立行使的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区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是对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和行政机关内部制定的规定、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内部的奖惩、任免等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符合起诉条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当说明下述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组织则写明法人或组织全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信息),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写明因何原因起诉对方,诉讼请求是什么等;

3、如有证据的还须在起诉状中写明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

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时人不起诉的话法院不能主动受理,并且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权,行政案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影响。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