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盛宴” 法律咨询“大餐”
——石家庄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石家庄西清公园(省会法治公园)阳光明媚,人头攒动,由省、市110多个部门,10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万余名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问题。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推动全市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2019年12月4日,省、市及各县(市、区)1392个部门、单位,6458名工作人员,在各地大型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省、市主会场设在石家庄西清公园(省会法治公园),由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宣办、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法宣办主办。活动现场,北门悬挂宪法日宣传主题形象墙“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园内放置了多面内容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道旗。集中宣传区,双“U”字型设置,由省、市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26万份,设置展板652个,悬挂条幅300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文艺演出区,位于公园下沉广场,由市直部部门演出自创宪法和法治类文艺节目,群众互动学宪法,市直主要执法部门开展宪法法律朗读。
现场还设置了电子大屏幕和LED宣传车参与现场宣传,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微视频和普法动漫。
省、市领导,河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凯,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清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潘冬青、副厅长罗强;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韩保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黄三平等领导参加了省会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并对活动进行了指导。
21个县(市、区)同步在本地设立了分会场,组织开展了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展板2400个,悬挂条幅565幅,320名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咨询,接待和服务4万多名群众,发放142.5万份普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