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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曝光!男子砍杀柯基并持刀威胁妻子,网友怒了:“这算家暴吗?”

法律人2023-08-08 10:25:110

广州普法

近日男子砍杀柯基并持刀威胁妻子一事引发网友关注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据报道,5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名女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求助,称自己遭到家暴,4月30日,其丈夫李某喝醉后,持刀砍死了家中宠物狗柯基,并持刀指着她威胁说:“你不听话,以后也这样!” 女子表示非常害怕,逃回娘家,要求和李某离婚,并让其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该女子发布的视频显示,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在卧室里持刀追砍一只柯基犬,并不停将刀指向拍摄者。帖文内,女网友还称此前就遭遇丈夫家暴。

5月29日上午,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丈夫的家人都在袒护他,甚至责骂她本人,称(砍死柯基)不是什么大事,可以再给她买一只狗。当事人曝出了自己和丈夫及其家人的聊天记录,称一家人三观都有问题,她并未与其和解。

5月29日中午,郓州街道妇联工作人员回应,已第一时间与社区联系,并与上级妇联对接,将与求助女子见面,安抚情绪,采取措施,防止家暴行为对当事人产生伤害。

郓城县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网传男子多次家暴不实。目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相关部门已介入,如果女方需要,妇联会为女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当地通报:对丈夫行政拘留12天

罚款300元‍

5月29日晚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政府通报

“男子砍杀柯基并威胁妻子”事件

全文如下:

网友热议

律师说法:家庭暴力不仅限于肉体上的折磨

伤害家庭宠物算不算家暴?河南泽瑾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分析,家庭暴力不仅限于肉体上的折磨,其中还包括精神上的损害。虽然法律上将宠物定义为财产,但人和动物之间也会产生感情,甚至饲养的宠物可能成为主人的情感陪伴或精神寄托,这种情况下对宠物实施暴力,等同于对宠物主人精神的摧残,同样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本案中,男子持刀威胁妻子并涉嫌家暴,可能会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付建认为,本案中男子持刀威胁妻子,并将宠物狗残忍杀害,除了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情节,还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被杀害的宠物狗柯基“皮皮”

图源当事人社交账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上述男子通过虐杀动物方式胁迫女方,实质上是一种恐吓、威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该男子或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

赵良善称,上述男子以虐杀动物达到控制女方情感的行为,无异于家庭暴力行为,女方选择报警的同时,还可以此为由提起离婚之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赔偿精神损失等。

不过,单就虐杀动物这一点,赵良善表示,我国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有些人虐待动物并刻意发在网上,涉嫌寻衅滋事,若刻意虐待他人的动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声明: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或专家解析等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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