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说法|捡到他人手机索酬,违法吗?
7月18日,四川达州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的手机在商场丢失,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男子在捡到手机后却没有立马归还,而是和家人离开了商场。 事后,该网友选择报警,并把手机设置成丢失模式后给男子留言。次日,捡拾手机男子打电话过来,称想要2500元现金作为酬谢。
该网友表示,自己还是学生,手机里有重要的资料,最终协商下,给了男子1500元酬金拿回了手机。 此事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捡到手机就应当无偿归还,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也有网友表示,捡到手机给点酬劳可以,但不能狮子大开口。
那么,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失主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手机吗?捡到他人手机并索要高额酬金是否违法?如何定性该行为?面对不合理的高额索酬要求,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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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失主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手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故拾得他人遗失手机,拾得人有返还的义务,相应地,失主享有返还请求权。若拾得人拒不返还,因其对手机的占有既无法定也无约定根据,将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以此为由,提供相应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拾得人返还手机;若手机的价值较大,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失主可以侵占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
02捡到他人手机,并索要高额酬金是否违法?法律上如何定性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故拾得他人遗失手机的拾得人并没有报酬请求权,失主仅有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手机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保管费、送还失物差旅费等)的义务,失主若单方允诺约定悬赏寻找其遗失手机的除外。若拾得人没有报酬请求权而向失主索要高额酬金,失主如果自愿给付的,那么就不违法;若失主不愿意给付,拾得人因索要高额酬金既无法定也无约定根据,且因此拒不返还并达到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可能会涉嫌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03捡拾他人遗失手机后将其损坏或丢掉,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拾得他人遗失手机的拾得人在被认领前有妥善保管该手机的义务,但因民法典本身并未规定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在失主也未单方允诺约定给予悬赏的情况下,不宜苛责拾得人过重的义务。只有在拾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将手机损坏或者丢掉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制度设计意味着拾得人不仅要做到“不昧”手机,同时也要为失主寻回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指引公民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04面对不合理的高额索酬要求,该怎么办?
根据上述问题分析,拾得他人遗失手机的拾得人在失主未发布悬赏广告的情况下妥善保管并积极归还手机是其法律义务,不存在索要报酬的请求权基础。在这样的前提下,失主遭遇拾得者索要酬金的情形,在实务中常见的做法如下:可先通过协商,在自身可接受的范围内支付对方合理的感谢费,同时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第二,若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在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前向法院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手机。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