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街头无人敢认!“一人醉亡、全桌有责”,是真的吗
近日,南京街头某司机醉驾睡在马路中央,经过交警联系,朋友纷纷赶到之后却面面相觑不敢承认,交警让他们离开,他们也不走,经询问原来朋友们想到“一人醉亡、全桌有责”的问题,所以才不敢承认和醉驾司机的关系。
如果因饮酒过量发生事故,劝酒者是否要承担责任?除了劝酒的人,酒席上的其他人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上又有哪些规定?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全桌是否担责,由法院根据实际过错综合裁量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被酒桌上的人一直灌酒,醉酒者发生伤亡事故的话,酒桌上对醉酒者醉酒有过错的人都要承担责任。
此前就有真实案例:湖南某男子参加饮酒聚会被灌酒后酒精中毒不治身亡,家属将同桌酒友和餐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死者本人自担80%的责任,同桌一起饮酒的3人因未尽劝阻、醉后照看等义务需各承担6%的责任,同桌未饮酒的1人因未尽照看义务承担1%的责任,餐馆老板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1%的责任。我们可以得知,如果醉酒者发生事故,全桌未必都要担责;就算要担责也要根据各自的过错划分责任,过错程度和应担责任成正比。
二、以下情形都会被法院认定为“有过错”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有过错”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强迫灌酒、言语刺激劝酒、明知对方不能饮酒强行劝酒、未尽到护送醉酒者回家的义务、酒后驾车不予劝阻……
在酒桌上的劝酒行为即使是和朋友疏通感情,如果导致朋友饮酒过量发生事故,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小编提醒您可要“量力而劝”,如果朋友因此发生不幸,那可真是追悔莫及!
三、提倡文明酒席、健康饮酒
我们在喝酒的时候最好摒弃“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只要感情铁,哪怕胃出血”等陈旧劝酒的陋习,提倡“只要感情好,能喝多少喝多少!”的理性饮酒方式。同时做好安全注意工作,对于醉酒的同伴要确认其有人陪护或者通知家属领回,避免发生意外。酒席参与人员还可以保存免责证据,如证明不足以使人醉酒的酒水消费凭证、护送回家的出租车发票,通知家属的电话通话清单等证据。(遇事找法)
文章的最后,小普友情提示:劝酒适度,谨记出事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