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婚姻法新规定,离婚必须满足3个条件,这些情况不允许离婚!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升,尤其是农村地区,居住条件的生活方式也有较大转变,然而随着生活质量的提升,农村的离婚率也迅速攀升。据了解,近两年,农村的离婚率比城市要高出一倍,持直线飙升的态势。
许多农村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大多是出轨、感情不和导致,甚至有些夫妻在婚后很短的时间就离婚了,大多数离婚都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才会去办理手续,不过,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因为财产或个人因素坚持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又还如何处理呢?怎么样才能离婚呢?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4章第32条规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然后由夫妻双方沟通协商,如果的确是因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相关部门也会准予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签字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这样就能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不过,提起诉讼的一方必须要满足3个前提条件,如果满足不了,不能离婚,①原告一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如果是重婚、未到法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不予离婚;②所在区域必须是法院的管辖区域内;③离婚的被告方一定要明确。如果满足这3个条件后,就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接到通知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处理,如果不能调解的就会直接开庭审理,如果有五种情况的,法院调解无效后会直接准予离婚,具体如下:
①夫妻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准予离婚;②夫妻有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的,准予离婚;③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的准予离婚;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予离婚,不过,这种情况一定要保留分居的证明;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已经找不到人的准予离婚。
除此之外,有2种情况,哪怕夫妻感情再不好,也不准离婚,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经过军人同意,如果不同意的不准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导致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
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直接驳回,不过,女方要求离婚,法院会受理男方请求,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是否判决离婚。
总之,现在农村离婚的事情是越来越多,在当下这种环境,农民朋友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规,遇到突发情况时才不会吃亏,如果在农闲的时候,也可以多了解我国的婚姻法或其它法律,以备不时之需。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