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0904

如何认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商标标识的“件”数?

法律人2023-08-19 19:03:110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中“件”数认定存在不同认识。第一种意见(“实际数量说”)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本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件’,是指标有完整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的规定,一件注册商标标识是指具有完整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故应当以一个完整的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的注册商标图样为标准来计算件数。第二种意见(“折算说”)认为,行为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件数应当以一个完整的商品物体或包装为标准来计算,至于每个商品物体或包装上印制的相同的注册商标标识不应进行重复评价。

实务中,不少办案人员认为对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中“件”数的认定,应区分行为人对其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被使用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是否明知进行判断,若行为人明知被使用情况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件数应以一个完整的商品物体或者包装为标准来计算;若其不明知被使用范围的,则注册商标标识的件数应按一个完整的注册商标标识图样为标准来计算。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