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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2018年底前犯罪离你并不远,细数几类易犯罪名,提前远离

法律人2023-08-25 08:12:070

一、交通肇事罪

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和我们每个车辆驾驶人息息相关的,在驾车过程中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触犯了这个罪名。正因为这个罪名的存在,使我们每一位驾驶人都应当坚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习惯,否则,一旦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人要面临牢狱之灾,同时还要面临着巨额的经济赔偿。

此外,还有一种人,他们虽然不会亲自驾驶机动车,但也是易触犯交通肇事罪的人群,他们就是车队负责人。车队负责人担负着车辆使用的安排工作,如果车队负责人明知机动车存在违法等问题,如超载、违法改装、无合法手续等情况,仍指使车队司机驾驶该机动车,或明知车队司机无驾驶证,仍指使该司机驾驶机动车,该名司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那么除了该名司机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车队负责人也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类犯罪,虽然其主观恶性比故意类犯罪要小,但它对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威胁并不小,希望我们每个人在参与交通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

二、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中一项较轻的罪名,但再轻的罪名也是犯罪,不仅会在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中记上一笔,影响自身的前途,还会对自己的家人产生不好的影响。

构成危险驾驶罪常见的行为当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乙醇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时,属于饮酒驾车,给予的是行政处罚;而当驾驶人血乙醇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则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驾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所面临的不仅是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还要面临着刑事处罚

此外,除了醉驾行为,易触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还有追逐竞驶,如果追逐竞驶的情节较为恶劣,也是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我们在平时开车中,要坚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三、故意伤害罪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产生矛盾,有时因为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就能成为打架的理由。“打架”这件事,看似事不大,殊不知“打架”的背后是监狱的牢门。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一级要比轻伤二级的损伤程度更重,只要损伤程度达到了轻伤二级,就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人的身体是很脆弱的,轻伤二级的损伤程度其实很容易就能达到,尤其是鼻骨、牙齿、眼部、中老年人的肋骨等部位,也许你不经意的一拳,就能造成轻伤的后果,也就是这一拳,使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寻衅滋事罪

很多人认为,自己作风端正,不会做出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的行为,更不会干出强拿硬要这种事,所以寻衅滋事罪和自己很遥远,其实不然,随意殴打、骚扰他人和强拿硬要的行为往往是寻衅滋事主犯的行为,而人们常常会犯的,则是一些从犯的行为,比如“站场子”

“站场子”的行为有哪些呢?常见的有呐喊助威,站脚撑场面等。比如,你明知你的朋友要去“找事儿”,准备与人打架,并叫你一起去给撑个场面,而你出于朋友面子跟着去了,到了现场,你的朋友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但你没有动手和人打架,只是在现场站着。此时,虽然你没有实施具体的行为,但你到现场撑场面的行为属于“站场子”,在客观上已经给你的朋友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构成了一定帮助,因此,虽然你在现场什么也没干,但你“站场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五、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做虚假证明,隐匿、毁灭罪证,影响到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包庇行为有很多种,比如“顶包”,帮助毁灭重要证据等,其中“顶包”是包庇犯罪中较为常见的行为方式。“顶包”行为很多时候与交通肇事罪有关,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时常会查出涉嫌包庇的犯罪分子。

例如,张某因无证驾驶共享汽车将被害人李某撞死,张某因担心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所以让自己的朋友孙某顶替自己到公安机关投案,孙某碍于朋友面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然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孙某无法说清具体的案发经过,经过侦查人员的耐心工作,孙某承认其顶替张某的犯罪事实,孙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的行为在交通管理领域较为常见,个别车主明知自己违反了交通法规,但为了逃避处罚,面对交警的执法行为不仅耍泼赖皮,还对交警大打出手,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不但无法躲避交警的行政处罚,还要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不仅面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暴力抗法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对其他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暴力抗法也会构成此罪,例如城管执法、食药监执法、国土执法等,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如果对执法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定不要用暴力的方式抗拒执法。

七、传播淫秽物品罪

如今,微信群、QQ群等已成为人们社交娱乐的虚拟场所,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群组中传播淫秽物品,一旦传播数量达到了立案标准,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不仅是传播者,微信群、QQ群等的群主、管理员也有可能构成此罪,如果群里有成员传播淫秽物品而没有及时尽到管理职责,同样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所以,各位群主和管理员一定要尽到相应的义务,对群员上传的信息要详细的审核,对不守规矩的群员及时的“踢”出群外。

八、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区别就是是否有牟利的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传播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会员制注册会员达到200人,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所以,小编要提醒一下在网络上贩卖带有淫秽物品的网盘者,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否则犯罪离你不远了。

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作为老板的你,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而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不起,你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你“不慎”拖欠了工人工资,又不想背上犯罪的罪名或想在牢房少住几天,法律给了你改正的机会,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及时支付了工资,并赔偿,可以不按犯罪处理;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及时支付了工资,并赔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在法院一审宣判前及时支付了工资,并赔偿,可以从轻处罚。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老板,切莫为了贪得小利而失了大节。

十、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一种兜底性罪名,很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从事经营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生活中容易触犯此罪的经营行为,例如:1、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经营烟草制品需经过烟草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从事烟草经营,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个人所得达1万,即构成此罪;2、黑网吧。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网吧,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3、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4、私设生猪屠宰厂,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5、有偿删帖,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行为;6、非法从事经营性办学活动;7、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药品的行为。8、放高利贷,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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