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丈夫死后,公公、小叔子和小姑子都来继承房产
甲先生兄弟8个,母早逝,他是老大。婚后育4儿女,奋斗多年后夫妻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一年后,夫病逝,公公在世。几年后公公病逝。7个兄弟姐妹要求继承公公名下继承自甲先生的房产份额。一年后,3个兄弟姐妹病逝,他们子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加入争夺,其后不久个别侄子病逝,侄孙女加入争夺。此案涉及三十人四代人从幼童到八十老人。甲先生妻儿很委曲,我们家自己出的钱,凭啥分给这些不相干的人?
观点 :
1、
所以需要法律介入。接下来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回答这个案子的遗产继承。
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首先得看甲先生有没有有效的遗嘱,如果有,并且遗嘱中说明自己那部分财产分给他的弟弟妹妹,则甲先生的弟弟妹妹可以继承遗嘱里的那部分财产。
如果甲先生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则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先要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
根据描述,这套房子是甲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法定继承中只有甲先生的50%可以发生法定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和题目描述,可以得知甲先生死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甲的妻子、父亲和四个儿女,一共六个人。故,甲的50%份的房产由这六个人均分,一人分得总房产的十二分之一。
比如这套房子价值120万,则妻子先拿出自己那60万后,有60万发生法定继承。甲的妻子、父亲和四个儿女各得10万。
甲的其他财产也是这样的继承方式。
继续看题目描述,甲的父亲死亡。不考虑甲父的其他财产,只考虑这十万。同样是有效遗嘱优先。没有遗嘱才可以发生法定继承。
甲父作为被继承人,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八个子女,八个子女各分得1.25万元。但是甲先生先死了,这时候就会出现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甲先生的四个子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甲先生应继承的八分之一,也就是四人一共1.25万。
甲父的其他财产也是这样的继承方式。
2、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种,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但请注意: 遗嘱继承只能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简单的说丈夫不能用遗嘱的方式将妻子的50%财产权转移给他人。
本题所说的情况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做法定继承分割。在法定继承中,丈夫死后,丈夫的50%财产由妻子,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公公和婆婆)继承,丈夫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丈夫的兄弟姐妹可以在公公/婆婆去世后继承公公婆婆所继承的那一部分。
如果丈夫去世的时候丈夫的父母(公公婆婆)已经不在世了,那么丈夫原来的家族任何人都没有继承权。
本案比较复杂:
1. 甲先生去世时,甲先生的父亲还在世。
此时甲先生的父亲可以继承房产中属于甲先生的50%中的六分之一(妻子,4个孩子,父亲6人各分的6分之一)。即甲先生的父亲继承房产的1/12。
2. 几年后甲先生的父亲去世,甲先生的7个兄弟可以继承甲父的那部分,每个兄弟可以继承房产的1/84。
3. 然后甲先生的三个兄弟去世,这三个兄弟的子女是有权平分他们父母名下的1/84之一的房产。
总之,文中所提到丈夫家族的所有人分割的都是丈夫名下应该分给丈夫父亲的1/12。
而甲先生的兄弟姐妹及其他人继承的是甲先生的父亲所得的1/12。这些都是应该的,法律规定的,也没有什么好窝火的。
结论: 公公有权继承,丈夫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也有权继承属于丈夫父亲的那部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