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3类人禁止离婚,插足小三将被追究责任!
两个人在众多人里面,通过相处最终走在了一起,通过婚姻将两个人绑在一起,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在农村,结婚好像没有像是电视上演的那么浪漫,大多都是经过邻居朋友们介绍,或者自己认识了就结婚在一起了。关于,两个人离婚也是有讲究的。这三种人是被禁止离婚的,属于这些情况的是不允许办离婚证的。
以下三种人将被禁止离婚!
01
女方在怀孕期间其实是需要更多的照顾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婚姻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妻子怀孕期间,在这个期间,男方很容易做出一些让女方非常受伤的事情,比如,出轨。为了保护怀孕期间的女方,法律规定,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方在婚姻中的权利。
02
女方怀孕到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如果是流产情况的也要在6个月之后才能离婚。在这段时间内,不管有什么理由,都不会被法院所认可。当然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那自然还是可以的。
03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插足小三将被追究责任
夫妻两人离婚的原因会有很多,其中被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比比皆是。以前被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人们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并没有法律上的惩罚。这导致很多被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女人们有苦难言。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从2018年开始,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依法追究第三者的责任。2018新婚姻法重点是在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包括夫妻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等。
在过去,插足者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这也只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以前的婚姻法并未对此作出约束。
但从2018年开始,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依法追究第三者的责任。婚姻法新规重点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论在财产分割还是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无过错方都有更多的主动权。
你觉得新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