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老太已过耄耋之年,膝下四子,却遭遇无人赡养困境。法援出手,帮她找到归宿!
法律人2023-09-11 00:42:140阅
老太已过耄耋之年,膝下四子,却遭遇无人赡养困境。法援出手,帮她找到归宿!
多子女如何赡养年迈的父母?在农村流行“吃转转户”的养老方式。新“骑墙记”不断上演…
基本案例
黄老太太丈夫已去世四十年,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将五子一女共六个子女拉扯大。已过耄耋之年的老太太黄某,现因一子患精神病,女儿也长期生病不能尽赡养义务,平时由四个儿子杨甲、杨乙、杨丙、杨丁共同赡养。黄老太太生活能处理时,由四个儿子共同承担老人的生活开支,老人一个人单独“开伙”生活。近年来,因老人愈见年高体弱,大家遂商量老人“吃转转户”,由四人轮流赡养老人,每处居住生活三个月,这样刚好一年轮流一次。可是人老病多,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杨乙借故不到医院护理老人,并且应由他赡养时,也不去接,导致老人出院后无处可去。
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
在法庭的调解下,老人和四个儿子消除了隔阂,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黄某与大儿子杨甲共同生活,由杨甲负责老人黄某的生活起居,杨乙、杨丙、杨丁负责负担老母亲的生活费。若发生住院情形,四兄弟轮流护理。
律师说法
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农村家庭子女多,兄弟姐妹间经常为父母赡养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多子女家庭中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易出现儿女之间、妯娌之间互相攀比、推诿,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的状况。一些子女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不赡养老人出现了误区。认识误区表现在:出嫁的女儿不赡养、父或母再婚不赡养、分家析产不公不赡养、不照料晚辈不赡养、不继承遗产不赡养。由于这些误区,构造了诸多借口,殊不知,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
文章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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