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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我先行」石家庄抓获一网络诈骗嫌疑人

法律人2023-09-12 07:35:040

【网警提示】石家庄多名年轻女子陷入“富二代”的骗局

来源: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抓获嫌疑人李某。

2017年8月、9月、12月,青园街派出所相继接到三位女士的报案,报警均称被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诈骗。被骗的三人中,张女士被骗2500元,李女士被骗1500元,赵女士则是因为商铺出租被骗4000元。

经调查,栾城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3月1日,办案民警将正在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讯问,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李某通过微信和陌陌,从“附近的人”里添加年轻女子,以交朋友名义聊天,继而“透露”自己家境优越,是裕华区某房地产集团老总的儿子,还会经常给女子发一些照片印证。等熟悉之后,就会给女子发一些100元200元的红包,还会给女子交手机费。一旦女子对他的身份信以为真,便会实施诈骗,成功后随即删除或拉黑。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支付大量金钱。据了解,警方目前掌握的证据大概有十几起,但来报案的只有五六起左右。警方希望其他没有报案的受害人,抓紧时间到公安机关来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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