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黑龙江高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人2023-09-14 22:18:550阅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告: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看到这个通告,大概有不少人看不明白。有人可能认为这是想媒体妥协。但是,那几个媒体被删帖了而且好几天没消息了好吧。
那这个是什么意思呢?通俗一点吧,就是汤继海等人觉得是个冤案,去申诉了。到了黑龙江高院这,高院接待了,然后给了一个回执,告诉别人我们开始处理申诉了。但是案件要不要重新审理,就是另一码事了。
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如果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中存在以上情形,法院才会重新审判。
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审查处理申诉是法院的义务,是否重审是法院依法作出的。任何情况下,申诉人都不能以侵害受害人隐私的方式获得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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