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9561

汤兰兰案:记者 政府 与 媒体

法律人2023-09-14 22:35:530

随着各大媒体的报道,尘封已久的汤兰兰案进入公众视野。案件牵涉人员众多,案情恶劣,受到了舆论关注,相关部门也对此作出了回应。

关于汤兰兰案件的传播,大概是从澎湃新闻的《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开始,公开人肉汤兰兰,随即是部分媒体的盲目转发,黑龙江五大连池市政府办看到此消息后,对此作出回应,发文请停止呼吁寻找“汤兰兰”》。

因为涉及未成年隐私,可能影响当事人以后生活。案件重提引发的更多的反响。

图片来源见水印

诚然,我国现有的法制化进程,特别是在一些个案中的公平正义的体现,记者的报道祈祷了难以计算的作用,包括于欢案改判,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等等。记者们这一系列案件中追问真相,呼吁反思。以笔为刀剑,指向不平,发出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至少在现在,记者对真相的呼唤,对法治理念的宣扬,让阳光与正义洒满社会。

但是,无论哪个行业都会存在蛀虫,作为记者都应知道,舆论同样可以害死人!追求正义,一定要站在尊重事实,合乎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媒体搅动舆论,引发各种情绪往往会出现更复杂情况。如果汤兰兰被某些别有用心者找到,即使只是对她的指指点点,也会引发她内心的伤痛。(据新浪微博,有类似女孩看到澎湃新闻的文章后自杀,真实性待查)


《刑法》里有这样一个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开始的文章《寻找汤兰兰》中,已经披露了关于汤兰兰不少的信息。关于这一点,我应该为当时的执法机关点赞:包括汤兰兰户口在内的所有信息,都被修改得到了严密保护。

汤某已经被“杀”了一次,差一点,汤某又要被“杀害”。

社会需要完善,人民也在进步。这一切可能就是实现正义的的成本。我们有理由相信,各种角度的批评和质疑都是好事,捍卫公众与媒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给每一个当事方的权利以法律赋予的应有保护,我们离最终那个最珍贵并且值得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就都更近了一步。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